关于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家湾南沟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来源:
岚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2-28 17:19
根据《山西省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2〕98号)等有关规定,岚县人民政府委托岚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家湾南沟尾矿库闭库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评价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家湾南沟尾矿库闭库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该尾矿库达到闭库销号条件。期间,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指派专人对验收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现对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家湾南沟尾矿库闭库销号,并予以公告。从公告之日起,山西古冶实业集团岚县鑫昇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宁家湾南沟尾矿库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不得重新用于排放尾矿。应急管理部门不再纳入尾矿库数量统计和监管范围,日常监管由岚县梁家庄乡人民政府负责。
特此公告
岚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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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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