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措施,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
康发展、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纾困帮扶企业政策措施,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设立助企纾困专项资金
按照省、市要求,县财政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专项资金200万元。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专精特新”等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双循环”中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绿色低碳节能改造的中小工业企业,以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另外助力中小企业技术提升改造、股改挂牌上市、升规上限入统以及“专精特新”发展。
二、遵循原则和资助标准
1、进行市场主体梯度培育。按照宜大则大、宜精则精的原则,构建“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梯次培育机制。对今年新上规入统的小微工业企业,在省30万、市20万元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的奖励;连续2年未退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在省、市给予5万元奖励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的奖励;连续3年未退库的,在省、市级给予10万元奖励基础上,再给予5万元的奖励;成功申报市级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成功申报省级技术中心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成功申报省级“专精特新”的工业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成功股改并在山西晋兴板挂牌上市的企业每户奖励资金10万元。
2、实施“个转企”、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充分运用典型引导法,把经营规模较大或发展前景较好的个体工商户作为转型升级的重点帮扶对象,做好服务和帮扶工作,鼓励“个转企”,对成功转型升级为公司正常营业的,补助设立财务账户费用1200元,再一次性奖励3000元。对办理小微企业的,补助资金同样适用。
3、鼓励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对申报专利的个人或企业给予奖励。鼓励中小微企业申请并拥有专利,对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和申请国外专利被受理并已缴纳费用的,每件专利分别资助2000元、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申请后被授权的每项再奖励5000元;成功转化为生产力的专利每项再奖励10000元。
4、设立岚县省级双创示范基地专项基金10万元。对各类经认定的双创企业和项目,在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前期手续办理方面给予1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和调查研究。相关部门要对监管和服务企业及各类资助对象做好政策宣传工作,让困难企业懂政策知条件会申请。主管部门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了解企业经营管理、生产运行、升级改造及转型发展等发展状况,做到底清数明登记备案。
2、严格条件审核,规范资金使用。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应的条件审核制度和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做到条件审核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专项资金按程序审批专款专用。全过程依法依规办理。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岚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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