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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的公告(岚政发〔2021〕45号)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1-11-25 16:5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同时按照吕梁市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清零行动工作目标

    2022年底全县范围内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要全部完成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实现登记确权颁证清零。

    二、清零行动登记范围

    1.2016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权属清晰、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2.2016年12月31日以后建成并投入使用、证件齐全、已缴清各项税费、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屋。

    三、登记申请资料

    1不动产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或符合规划的认定意见);

    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消防、人防及工程质量和房屋安全认定意见);

    6)不动产测量报告(包括宗地图、宗地界址坐标)。

    2、不动产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属于集资房、房改房的,提供取得该房屋的相关资料);

    5)契税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凭证;

    6)房屋分户图、宗地图各2份。

    四、其他事项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行动起来,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督促和配合小区开发商、单位、物业等机构,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和信息,尽快为自己的房屋“落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登记办理地点: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岚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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