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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村镇
    来源: 岚县东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9-23 15:12

     一、东村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民主政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做好三农工作,推进乡村振兴。

    (二)落实基层管党治党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发展工作,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和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三)规范经济管理,组织指导村级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产业支持保护体系,推进产业现代化;着力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加村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四)加强社会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环境;推进政务、村(居)务公开;抓好卫生健康、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等工作;加强人民武装、民族宗教等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组织抢险救灾、优抚救助,及时上报和处置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发展公益事业,强化公共服务;搞好公共设施建设,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制定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六)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强化民主法制宣传教育,畅通诉求渠道、调解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接待来访群众,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保证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基层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好派驻单位人员。

    (八)依法依规承担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和行政执法事项。

    (九)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简介 

    东村镇是县城所在的城关镇,东村镇地处晋西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势西高东低;地形分为平原、丘陵;主要山峰有桃尖山、茅龙山,境内最高峰为镇南上天洼村桃尖山,海拔1536米;最低点位于天洼村岚河段河滩,海拔1247米;境内皇姑梁、茅龙山、龙潜寺、凤候峁、桃尖山五峰对峙。东村镇地处岚县中部,东临社科乡,南接梁家庄乡和普明镇,西北邻上明乡,北部与岚城镇相连,东北与顺会乡接壤,太兴铁路、静兴高速公路过境,有G209国道、252省道、313省道过境,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东村镇境内河道属黄河流域;主要河道有岚河干流1条,从北向南流经青台、上村、东村、天洼、高崖湾5个村,长7.2千米。东村镇有G209国道、252省道、313省道过境。

    1958年建立东村公社,1984年设立为镇,2001年古城乡撤乡并镇并入东村镇,2021年土峪乡撤乡并镇整建制并入东村镇,同年城管委并入东村镇,镇域总面积114.06km2,农用地98402.9亩(其中:耕地60848亩,林地37554.9亩)。辖9个社区、16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10个集体经济组织,全镇现有总户数10946户,户籍人口34990人,常住人口32995户93223人。党员1253人。截至2024年,东村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347户,人数584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99户,人数2364人,城镇五保集中供养1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9人,城镇五保分散供养15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19人;乡镇卫生院3所,村卫生室33个,社区卫生室9个;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3人。

    自然灾害东村镇主要自然灾害为干旱;干旱年均发生一次,主要发生在4—5月。

    自然资源东村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石灰岩等,其中石灰岩储量0.57亿吨,地质储量0.57亿吨。2024年,东村镇有耕地5.93万亩;可利用草地面积1.3万亩。东村镇粮食作物以玉米、土豆为主。2024年,东村镇生产粮食22678吨,其中玉米21414吨,土豆2793吨。

    东村镇有第一产业企业14个,第二产业企业207个,第三产业企业901个,个体工商户6999个,全镇共有物业企业13个,物业管理委员会23个,业主委员会2个。通过历年不懈努力,投资8800万元,形成了天洼村蛋鸡养殖循环产业园和西村食用菌产业园,产品远销国内外;肉牛养殖、肉鸡养殖产业方兴未艾,发展势头良好。

    三、领导分工情况 

    党委书记(姓名):冯永青 

    职务:党委书记

    分工: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姓名):李玉峰 

    职务: 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民政、综合执法工作。

    党委副书记(姓名):兰玉洁 

    职务:党委副书记

    分工: 联系政协,分管党建、关工委、工会、党政办、巩固衔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主席(姓名):杨建峰

    职务:人大主席

    分工: 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社区、分管信访、残联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书记(姓名):张吉平

    职务:纪检书记

    分工: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巡察,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姓名):李树青 

    职务: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工: 分管农业农村、现代农业发展、畜牧兽医、气象、人居环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专武部长(姓名):杨军军 

    职务: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分工: 分管人民武装、政法综治、公安、交警、司法、供销、项目协调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委员(姓名):张变琴 

    职务:党委委员

    分工: 分管宣传、文化旅游、融媒体、卫生健康体育、疾控、妇联、教育科技、科协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委员(姓名):李志龙 

    职务:组织委员

    分工: 分管组织、编办、党史、统战、老干部、团委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姓名):赵马飞

    职务:副镇长

    分工: 分管产业项目、医保、统计、发改、工业经济(商务)、中小企业、税务、金融、生态环境、能源工作、审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镇长(姓名):李永吉

    职务:副镇长

    分工: 分管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执法、交通(治超)、供电、人防、城乡环卫、园林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任科员(姓名):王建峰

    职务:主任科员

    分工:分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林业、水利水保、消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姓名):刘新文

    职务: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分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姓名):王喜梅

    职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协助副书记抓好党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姓名):牛建军

    职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分工:行政审批服务、协助副书记抓好巩固衔接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随机性工作。

    四、单位内设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我镇党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承担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巩固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战线、社会工作、群团工作等。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副主任3名,专职副主任1名,专职工作成员4名,兼职工作人员1名。负责协调组织、统战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村干部、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调生,指导做好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做好乡镇人才和老干部工作,指导乡镇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负责协调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负责人事工作;负责权责清单等清单管理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

    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巡察、老干部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负责乡镇机关党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人事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方面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辖区内行政村党务公开、“四议两公开”等。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

    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村集体经济“经管强”、财务公开(新增)、村账乡管(原属于社会事务办公室)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乡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乡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乡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

    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负责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

    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退役军人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

    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主要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

    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乡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

    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

    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咨询受理 

    办公地址:岚河北路与崇文街交叉口西北处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办公电话:0358-6723611 

    邮政编码:0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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