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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城镇
    来源: 岚县岚城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5-09-23 17:26

    一、中共岚县岚城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坚持以巩固党在基层执政基础、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以强化乡镇党委统筹协调功能为核心,以构建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为重点,突出党建引领,强化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乡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保证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讨论和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执行本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乡镇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乡镇经济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城镇建设、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需求的公共服务。

    (四)乡镇党委领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乡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五)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它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七)加强平安建设工作,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统筹网格内各项工作,推进网格标准化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法制宣传,调解民事纠纷,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做好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八)推进基层民主,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农村村务公开,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国家、集体、公民财产和各类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九)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简介

    岚县岚城镇人民政府为正科级单位,2021年由原岚城镇人民政府与原河口乡人民政府合并而成。位于岚城镇城内村,下设“五办一站两中心”: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有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48人。

    岚城镇位于岚县县境北端,东邻顺会乡,南与东村镇相连,西接界河口镇,北靠岢岚县。全镇国土面积254平方公里,南北跨度32公里,耕地面积7.8万余亩,林地面积18.27万亩。全镇辖16个行政村,49个自然村(其中移民搬迁村27个:整村搬迁16个、插花搬迁11个),共有基层党组织17个(含机关党总支1个),正式党员665名。总人口6540户19105人,其中脱贫户2354户7007人,监测对象274户589人。先后荣获山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1年度吕梁市“五个好”乡镇党委、2021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先进集体。

    辖区内有八路军120师司令部等红色遗址7处,有隋城遗址、宋城遗址、明代巡检司、岚州城址等重点文物古迹4处,有岚城水库1座,有土豆花、饮马池、仙人山3个风景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1个,镇域范围内有新“岚阳八景”4个(土豆花海、雄师古镇、面塑盛宴、草甸云深)。有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

    三、领导分工情况

    郭宏鹏:县委常委、镇党委书记,负责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磊:镇长,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办公室(保密、档案)、社会工作、政协、财政、审计、招商引资等工作。

    李志军: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负责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交通(治超)、老干部(关工委)、新能源产业等重点项目协调。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牛俊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员,负责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督察、巡察等工作。协助做好岚城片区乡村旅游创建、护林防火等工作。

    李补珍: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负责政法(综治)、司法,人民武装、农经(含一事一议项目)、农财、住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马文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负责组织、统战、科协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刘晓庆:党委委员、专职委员、宣传委员,负责农业、宣传、工会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澎钰:党委委员、副镇长,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残联、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范秀珍:副镇长,负责信访维稳、安全、林业等工作,协助做好河口片区土豆花景区、乡村旅游创建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李志鹏:副镇长,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含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乡村旅游等衔接资金项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环卫(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畜牧、教育体育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杨艳芳: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党建、文化旅游、团委、妇联,镇、村两级党群服务中心、镇综合文化站等工作;协助做好信访(社会治理中心)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刘建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便民服务、发改(消费帮扶)、工信、统计、能源、行政审批、机关后勤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温新莲: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站长,负责镇财务、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单位内设机构的基本情况

    党政机构设置

    (一) 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对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协助乡镇党委研究制定乡镇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建工作年度工作要点;负责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辖区内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具体指导村“两委”换届工作;负责党建工作的协调、督促检查,对乡镇重要情况开展调研,向党委反映动态、提供信息、提出建议;负责农村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做好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负责抓好乡镇党委管理干部的培养、教育、考察、选拔、任思、考核和奖惩,包括村干部及其后备干部、招聘到村工作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调生、驻村干部等人员;负责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村干部报酬待遇、星级化评定等工作的督促落实;负责指导村级党组织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抓好红色美丽村庄试点等工作;负责做好乡镇人才、老干部等工作;统筹协调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社会工作、统战、机构编制、巡察和工会、团委、妇联等方面工作;承办乡镇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武装部具体事务;负责财务、人事、保密、档案、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办公室

    负责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及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发展和改革、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和管理、交通运输、林业、水务、农业农村、审计、统计、能源等方面工作;协调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组织编制本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根据本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本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规划编制单位依法修改总体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并依照审批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辖区内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等初审工作;做好镇、村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委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村务公开、村账乡管等工作;负责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管理和群防群治等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信访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和体育、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行政审批服务、残疾人服务慈善事务、红十字会事务等社会事务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本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巡查上报、执法处置等日常执法工作;作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公安等派出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组织开展对区域内各类专业执法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事业单位设置

    (一)党群服务中心 

    负责发挥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开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知识、党务政策咨询等活动;提供党员培训活动场所,做好区域内党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村镇党组织、党员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党群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本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设置基层来信来访、乡村建设、农业农村服务、畜牧兽医、卫生健康和体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户籍管理、不动产登记、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专门窗口,集中办理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进驻中心事项的公开公示,对进入中心的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受理群众对窗口工作人员及便民服务工作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日常工作开展;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有关退役军人法律、法规、政策;负责退役军人信访服务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服务工作,对退役军人提供就业指导、帮扶救助、思想教育等帮助服务;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等待遇保障工作;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走访慰问、荣誉奖励以及纪念活动等;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咨询受理

    办公地址:岚县岚城镇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358——2620636  邮政编码:03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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