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八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财政、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载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这一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我县及时调整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各部门积极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二)完善公开载体,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整合政府网站资源,形成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功能完备的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
(三)突出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我县根据《岚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议案》,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分别牵头加以推进,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要形式,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政府文件、食品药品安全、财政预决算、生产安全、招投标信息、人事信息、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政策法规、政府文件、规划计划、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各部门联合发力,持续推进民生改善等重点信息公开,有效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四)严格工作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能认真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会议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并将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采取了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电子显示屏、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公开,做到了政务公开的连续性和时效性,提高了工作透明度。县委、县政府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工作年终考评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使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步入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形成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县政府网站栏目和功能。我县建立和完善相应栏目并公开发布相关内容。县政府网站设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决策、行政职权、政务信息等六个专栏,使得政府网站功能更加完善,使得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加全面以及和群众的互动更加广泛。并对县政府形成的政府信息(涉密除外)做到及时、全面公开,公开了重点领域公开、部门公开等方面的信息。
2018年,我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7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2条,占18.9%;政策法规类信息23条,占8.3%;工作动态类信息137条,占49.8%;决策类信息12条,占4.4%;行政职权类信息51条,占18.5%。
二是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积极组织人力,及时、全面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任务,上传县内动态类信息30余件,办理回复群众信访举报案件5件,回复率100%。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76号)文件工作要求,我县在公开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推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深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提高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透明度;二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深度,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产权交易、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分配、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社会公益信息公开,加大医疗、就业、教育、卫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对空气质量、水质监测、公示整治信息的公开;五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六是主动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单位领导没有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对于依法行政进而构建和谐社会的促进作用,没有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在贯彻《条例》过程中行动滞后,动作缓慢。二是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只注重形式,不注重内容,致使公开的效果不好,干部不满意,群众不认可。三是个别单位没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普遍缺乏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规范,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面,考核依据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2018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度共收到来函、来电及政府门户网站互动版块咨询共30件,咨询内容主要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资福利待遇、网上政府公开信息查询方式、公安行政许可事项及其相关依据、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事业单位福利制度、公务员考试等方面。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信息公开收费和免费情况
2018年,我县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八、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县虽然在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县要求、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一是部分部门领导对实行政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推行政务公开、实行民主监督积极性不高;二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公开的深度、广度不够,没有把群众真正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存在着应敷差事、避重就轻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不深入、不规范。四是网上公共服务应用欠佳,群众对政府网站的认知度和依赖度依然较低。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根据上级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需求,努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并规划建设好县政府网站。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我们领导干部一定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在工作中严格要求,狠抓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对政务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多听取群众的意见,这样我们才能了解到群众的真实想法及需求,才能更好的为群众办实事,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第二,进一步落实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全县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督促各单位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工作。县直涉及重点领域的单位要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土地征收和出让、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环境保护、价格收费、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工程招标、政府采购、教育信息、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政府信息要按质按量及时公开。
第三,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主要载体和查阅点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完善领导信箱和网上调查等栏目,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增进政民交流互动。拓宽网络新媒体应用,注重有效发挥各单位微信公众号、“13710”工作平台等新媒体的应用,为政务公开信息化提供更便捷、更全面的技术支撑。继续加强政务公开栏、宣传橱窗等传统信息公开方式,在县行政审批局、县档案局及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查阅点,配备专用上网查询设备,设置指示牌和使用方法提示,方便公众查询。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和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报告机制,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相关信息的主动公开和舆情引导。
第四,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的监督考核力度。做到考核日常化,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得以有序开展,推动我县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