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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司法局
    来源: 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01-21 10:47

    一、 岚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 承担全面依法治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 负责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政府及直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

    (四)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 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 负责拟订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 指导、监督本系统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行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

    (八) 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 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 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一) 完成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 职能转变。以履行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推进科学立法,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中的职能作用。

    二、 单位简介

    岚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级。岚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有办公室、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7个股室。下设岚县公证处、岚县法律援助中心、9个司法所。

    三、 领导分工情况

    杨乃春:党组书记、局  长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程志鸿:党组成员、副局长

    具体分管:下乡驻村工作。

    李君连:党组成员、副局长

    具体分管:办公室、社区矫正、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马治冠:副主任科员

    具体分管:依法治县秘书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以及安置帮教工作。

    四、 单位内设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办公室(机关党办)。负责处理局党组日常事务,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承办局党组会议,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政策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报告起草和司法行政年鉴、史志的编纂工作。负责全局性会务、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档案、科技和信息化、财务、物资装备、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服装和警车管理基本建设、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安全保卫、信访、扶贫等工作。负责承担本系统司法行政业务的考核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和巩固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

    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制定本系统加强党的领导的有关制度并组织落实。指导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部署、宣传教育、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负责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的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开展政治督察工作。指导全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干部的考察任免、考试录用、教育培训、工资调整套改、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相关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委依法治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学理论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工作,组织承办有关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问责建议。接受县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担相关直部门法工作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行政复议与应诉(对外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指导、监督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受理、审查向人民政府提出的行政赔偿要求,办理行政赔偿有关事宜。承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向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关行政裁决案件的举证、答复等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重大行政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负责政府规章的备案工作。负责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负责全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全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协调县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普法与依法治理。负责拟订全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全县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人民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全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司法所建设,指导、监督全司法所业务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培训工作。指导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管理股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委员会日常工作;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基层单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治、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工作;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管考察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安置帮教工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证工作。指导全县公证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公证机构、公证员的年度考核和行政处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司法鉴定、仲裁工作。拟订全县司法鉴定工作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全县司法鉴定、仲裁名册。负责指导本系统公证、鉴定、仲裁等机构政务服务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

    指导、监督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所及相关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编制全县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法律服务所名录并公告,负责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政务服务管理及行政审批工作。

    五、 咨询受理

    办公地址:岚县东村镇向阳路岚县司法局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358-6725148

    邮政编码:03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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