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建议;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监督实施全县农村公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农村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县区域内长途客运车辆、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本县区域内长途汽车客运站、驾驶员培训学校、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行业管理;
(五)负责提出全县农村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实施公路有关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农村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运营、路政、治超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勘察设计及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和日常养护工作;
(七)指导全县农村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国防动员、交通战备有关工作;负责本县区域内交通战备道路的规划、建设、维修与养护工作及抢险、救灾、战备物资运输工作;
(八)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组织和指导全县农村公路行业科技开发、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九)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主管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交通运输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涉外工作和引进外资工作,开展国际、省际、市际合作与交流;
(十)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组织对授权的检验机构进行渔船检验质量监督;负责加强检验人员培训,确保检验人员的检验知识和检验技能符合要求;
(十一)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简介
岚县交通运输局位于县秀容街,兰州宾馆对面往南100米。联系电话:6722459。
三、领导分工情况
局 长:任海燕,负责指导全局工作
副局长:余文开,负责全局安全、道路养护、公路工程工作;
副局长:杨连平,负责全县县内路政巡查、客货运输工作;
副局长:刘拴莲,负责党务工作,分管局办公室。
四、单位内设机构的基本情况
岚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2个: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负责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承办局召开会议的组织工作;承办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接待、年鉴、信访、档案和值班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所属单位职工教育、职工培训、年度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县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改造、技术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交通运输管理股:组织拟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设施;承担农村公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参与农村公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定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勘察设计及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相关统计工作;协调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参与拟定全县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县区域内长途客运车辆、城市公共交通、城乡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城市出租汽车、长途汽车客运站、驾驶员培训学校、二类汽车维修企业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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