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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5-01-21 10:56

    一、 岚县农业农村局的主要职责

    (1)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负责农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参与落实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措施。

    (2) 组织协调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搞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工作改善。负责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农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 负责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4) 负责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城郊农业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地方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全县种植业的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农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区域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

    (7)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监督管理。

    (8)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县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县际间植物调运检疫。监测、发布农业灾情。

    (9)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全县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安排和监督管理。

    (10)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拟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农技推广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开展全县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1)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渔业渔政管理职责等。负责相关农业行政审批项目。

    1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指导衔接资金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全县行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调组织开展全县机关干部定点帮扶工作

    14配合相关部门对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工作,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成效考核和督导工作。

    15组织对有返贫风险人员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全县防返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16联络、协调、指导各类专项帮扶社会帮扶工作指导乡镇、行业部门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17组织全县干部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合性教育、培训工作。

    18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宣传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简介

    岚县农业农村局前身是岚县农业委员会,2019年3月26日应机构改革为岚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岚办发〔2024〕11号文件精神,2024年4月1日,岚县农业农村局划入县乡村振兴局职责,同时按照全县机构改革要求,原县乡村振兴局5名公务员、1名参公人员县农业农村局,3名事业人员转隶至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服务中心);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22名事业人员转隶至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服务中心),1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于2014年11月7日,调转至县委巡察办。目前全局共有职工50人,局党组成员4人,副科级以上干部14人。局下属单位有4个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岚县马铃薯主粮化研发推广中心(副科级事业中心)岚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参公、正科级事业单位)岚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科级事业中心)内设机构2个:岚县乡村产业服务中心(股级)、岚县农技推广中心(股级)。

    三、领导分工情况

    梁俊山

    职务: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全面主持农业农村局工作

    朱剑平

    职务: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刘和平

    职务: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农村工作、种植业、农产品等工作,履行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张元宝

    职务: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优化营商环境项目财务、乡村产业发展、植保、农田建设管理等工作

    齐俊平

    职务: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分工:乡村产业项目

    丁爱平

    职务: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

    分工:防返贫监测领域工作

    李茂山

    职务: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

    分工:办公室、人事、党建、易地扶贫搬迁、行政审批等工作

    刘林权

    职务: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分工:安全生产和执法队相关工作

    李小艳

    职务:岚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分工:防返贫数据综合及执法队

    四、 单位内设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 办公室

    负责综合办公室、党建、廉政建设、问题整改、督导检查、考核评估、新闻宣传、机要保密、文件档案、统战、工青妇等工作。

    (二) 农村工作股(农办)

    统筹推动农村社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工作。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农村厕所改造工作。搞好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改善。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负责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明建设、农产品宣传与展销。负责组织全县移风易俗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相关工作。

    (三) 种植业管理股

    拟订全县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强农惠农政策及保险的落实;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运用农艺、农机、生物等工程措施发展有机旱作农业;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农业保险。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四) 乡村产业项目

    衔接资金项目、项目库建设、光伏收益分配、脱贫小额信贷、扶贫资产管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村旅游。

    (五) 防止返贫监测股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大学生资助、雨露计划、致富带头人培训、驻村帮扶、防返贫保险、乡村工匠、乡村建设信息管理、帮扶车间;防返贫数据监测。

    (六)行政审批股

    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负责办理农药、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肥料、农药登记备案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七)财务室

    负责编报本部门位预算并按程序组织执行;负责财务制度的拟定和实施,承担职工工资发放、“三险一金”管理服务和日常经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监督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和所属事业单位审计工作;参与农村金融信贷。

    (八)种业管理股

    承担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农作物品种区试、审定、登记、认定、引种备案等相关技术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技术性工作;承担全县农作物种子质量监测工作;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以及薯类脱毒、种薯繁育引进推广;承担农作物种子供需形势分析、种子市场动态监测和基础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业、种苗。

    (九)植物保护检疫站

    承担全县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检疫、预警与防控工作;开展植保新技术新产品引进、试验与推广;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做好农药具体登记工作;开展已登记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监测,保存已登记农药试验样品;承担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相关技术性工作;开展农药登记后的质量抽检、标签抽查及安全生产指导工作;开展农药产品质量监测与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工作。承担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十) 乡村产业发展股(农田建设管理站)

    拟订农田建设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组织协调全县乡村产业发展,提出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城郊农业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指导农畜产品加工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农业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涉嫌违规的项目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全县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

    (十一) 发展规划科

    提出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全县农业农村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负责对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并组织、指导和实施;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设;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提出指导性建议。

    (十二) 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绿办)

    组织实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畜产品品牌工作、负责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承担全县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农畜水产品投入品和生产环境的安全评价和风险评估;承担农畜水产品、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动物源性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承担兽药生物制品检验和兽药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价与污染事故鉴定技术性工作;承担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等品牌农产品认定(认证)申请的受理、初审工作;承担品牌农业及标准化基地的创建、指导工作;承担特优农产品品牌培育、宣传推介、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承担农产品品质规格、营养功能评价鉴定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级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拟定深化全县农业农村发展重大政策建议,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

    (十三) 农技技术推广服务站

    开展粮油作物发展研究,组织实施粮油产业发展项目;开展农业新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提供农业技术培训、评估、咨询服务;建立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库;承担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技术标准拟定的技术性工作。

    (十四) 耕地质量监测保护站

    开展全县耕地质量建设研究;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建设工作;承担农田建设规划和土壤、肥料测试标准规范制定的技术性工作;开展肥料及施肥技术、有机旱作农业、节水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服务、动态监测、评估等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三普”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

    (十五) 农业生态环保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资源环境调查、遥感监测,为资源区划规划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全县或区域性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编制的技术性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推广工作;承担农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技术服务工作。(环保和区划)

    (十六) 园艺产业发展服务站

    开展全省园艺产业,包括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马铃薯、蚕桑、药茶产业发展研究,以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承担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研究制定等工作;开展园艺产业规划、监测、评估、咨询活动;指导果菜药茶桑薯基地建设和设施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十七) 科技教育科

    承办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术产品产地的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券。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十八) 农广校

    开展农业农村人才、干部培训;承担全县农民教育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成人中等职业教育、农业现代化远程教育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评定、就业指导服务;组织全县性农民体育赛事活动,指导地方开展农民体育健身活动;承担农业农村人才开发研究及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指导全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建设。

    五、 咨询受理

    办公地址:山西省吕梁市岚县岚河北路慧融村镇银行西岚县农业农村局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办公电话;0358-6727797

    邮政编码:0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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