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及县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城管委和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
规,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
应急救援,承担岚县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筹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县人武部和驻地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八)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省、市级划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洗(选)煤厂、配煤、型煤加工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国内、省、市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省际、市际救援工作和县际之间应急救援合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及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因地震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做好防震知识宣传和防震救援演练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简介
岚县应急管理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成部门,加挂岚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牌子。于2019年3月12日正式组建,正科级建制。地址为县城新建路原旧法院,联系电话:0358-6722380;占地面积1.9亩,业务用房21间。
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行政人员1名,行政后勤人员1名。
全局现有干部职工(包括临时工)共104人,其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6人。其他干部职工共98人。
邮政编码:033599 。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三、领导分工情况
王福玉局长:负责局机关全面工作。
王润生副局长:分管非煤股、煤监股、扫黑除恶办公室;
裴好平副局长:分管危化股;
邸兴民副局长:分管冶金工贸股,担任车道坡扶贫工作队队长;
兰晓峰主任:分管办公室、综合股(执法队)、审批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法制宣传培训股、人事训练股、防灾减灾股、后勤、综治工作;
治超工作由各分管领导按行业监管分工负责分管。
四、单位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与交流、重要文稿起草和行政后勤等工作。
综合股(执法队):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行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核查和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
防灾减灾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县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省、市、县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承担县防震减灾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人事训练股: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
法制宣传培训股: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相关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包含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
非煤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采掘施工)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危化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等工作。
冶金工贸股: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煤监股:负责指导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煤矿安全基础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工作。负责煤矿事故统计分析、一般事故督办工作,落实煤矿事故约谈制度。负责煤矿井下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煤矿防治水、顶板管理工作,指导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井下作业人数定员管理工作。负责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和煤矿领导带班管理系统的监督管理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负责全区应急救援队伍的日常管理、经费管理、安全装备工作;分析预测重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建立和完善伤亡事故调度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对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重大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适时批准应急预案的启动,宣布进入和终止紧急状态;负责征用、统一调配抢险救援力量、物资、器材;负责提出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指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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