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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财政局责令整改通知书
    来源: 岚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3-27 12:01

    岚县教育科技局、育红中学、实验中学、民觉中学、东村镇古城中学

    我局在处理2024年公办寄宿生营养伙食补助二次项目政府采购投诉过程中,岚县教育科技局、育红中学、实验中学、民觉中学、东村镇古城中学的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进行了检查,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整改事项

    1.采购方式不合理

    你单位采购的2024年营养伙食项目内容均为牛奶、水果、面包、牛肉等产品,属于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方式不合理。

    2.规避政府采购

    我局2024年2月2日以岚财教[2024]39号文件下达岚县教育科技局2024年全县所有寄宿生享受补助资金318.825万元,岚县教育科技局以岚教科字[2024]18号将所有资金分配下达到全县23个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校,其中222.675万元分派到育红中学、实验中学、民觉中学、东村镇古城中学四所学校单独进行采购,剩余96.15万元均未进行政府采购。将达到采购限额的政府采购项目违规进行拆分,以拆分后的项目未达到采购限额为由规避实施政府采购,没有做到应采尽采。同时增加了采购成本,降低了采购效率。

    二、整改要求

    责令你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及时整改,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加强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并落实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你单位应在收到本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岚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逾期不整改的,依法处理。

    岚县财政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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