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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岚县深化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6〕17号)
    来源: 岚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4-30 15:3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函〔2026〕2号)要求,聚焦国有资产从“清查摸底”向“盘活增值”转段,构建全链条、规范化、高效能的盘活体系,切实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为全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实物质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提质增效、防控风险,以法治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绩效为标尺,统筹当前与长远、盘活与安全、效率与公平,推动国有资产从“闲置沉淀”向“高效运转”“价值增值”转变。

    二、总体目标

    1.2026年:集中攻坚推进,聚焦闲置土地、房屋、大型设备等核心资产分类盘活,建立“闲置资产总台账”“重点盘活资产台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盘活案例,实现资产利用率显著提升、非税收入稳步增长。

    2.2027年起:巩固拓展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实现资产盘活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运营专业化,构建“储备一批、成熟一批、盘活一批”的梯次推进格局。

    3.“十五五”期间:取得显著成效,国有资产配置效率、运营效益、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形成具有岚县特色的国 有资产盘活利用模式,为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重点盘活任务

    (一)提升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效能

    坚持规划引领、集约高效,综合运用自主开发、用途变更、收储出让、土地置换、作价出资等方式,分类推进土地盘活。

    1.自主开发建设:已获批开发或建设的土地,精准补全手续,加快项目落地,确保“地尽其用”;

    2.用途变更:低效利用、功能与规划不符的闲置土地,科学调整规划用途、优化土地性质,实现价值提升和功能焕新;

    3.土地置换:布局分散、权属交叉、利用率低的土地,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探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间置换,优化资产布局;

    4.收储出让:具备收储条件的待开发土地按程序收储出让,暂不具备条件的通过短期租赁、临时利用避免空置;

    5.作价出资:转企改制单位土地按改革方案,以政府作价出资方式注入国有企业,赋能国有企业发展;

    6.公益转化:符合条件的土地优先用于公共停车场、绿地公园、教育养老等公益性设施建设,服务民生需求。

    (二)优化房屋资产盘活路径

    结合房屋区位、业态、权属等特征,通过调剂利用、升级改造、统一运营、出租出售、公益转化等方式,提升资产运营效能。

    1.调剂利用:党政机关腾退的办公用房移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调配,事业单位闲置房屋优先跨部门、跨层级调剂使用;

    2.房屋置换:根据城市改造等需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探索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主体置换房屋,优化资产配置;

    3.老旧资产改造:老旧厂房、腾退校区等,投入适量资金通过功能转换、技术改造、复合利用、产权归集等方式整合再开发;

    4.专业化运营:具备经营条件的低效闲置房屋,委托专业机构实施市场化、集约化、专业化统一运营,提升收益;

    5.公开处置:权属清晰、与主业无关或维护成本过高的闲置房产,公开对外出租或出售;设施陈旧但区位良好的,装修改造后提升租金收益;

    6.公益转化:符合条件的房屋改造为保障性住房、养老托育、社区服务等公益性设施,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7.危房处置:经鉴定为危房且无加固价值的,按程序拆除,所占宗地按闲置土地盘活路径推进。

    (三)释放大型设备资产潜力

    立足设备用途、使用频率、技术状态,通过调剂共享、短期租赁、打包交易、报废出清等方式,挖掘资产利用潜力。

    1.调剂共享:行政事业单位可共享设备纳入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

    2.短期租赁:季节性、阶段性使用设备,提供灵活租赁服务,提高设备周转率;

    3.组合转让:因业务调整不再使用的同类或互补设备,打包组合后公开转让,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

    4.报废出清:技术落后、无法维修或无维修价值的设备,按程序报废、出清,严防资产低效沉淀。

    (四)创新金融工具盘活路径

    聚焦优质资产,综合运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ABS)、银行信贷等金融工具,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拓宽盘活渠道。

    四、组织实施

    (一)分级分类建账,夯实管理基础

    1.各领域牵头部门在全面清查摸底基础上,开展数据分析研判,再校验、修正各单位、各企业填报数据,建立“闲置资产总台账”,明确资产位置、现状、闲置成因、盘活路径、责任主体,确保“资产有人管、措施有落地、时限有明确”;

    2.选取资产体量大、盘活预期收益高、效益好的资产,建立“重点盘活资产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动态跟踪盘活进展、收益情况,确保“盘活一个、销号一个”。

    (二)聚焦重点突破,梯次推进盘活

    1.行政事业单位:重点盘活腾退办公场所、撤并学校闲置校区、大型设备等资产;

    2.国有企业:重点推动园区低效闲置厂房、废弃矿区、非主业资产盘活,推动国有资本向“三个集中”(关键领域、公益性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汇聚;

    (三)规范盘活流程,严防资产流失

    1.科学制定方案:各领域牵头部门指导部门(单位)、企业“一资产一策”制定盘活方案,严格执行内部决策、外部审批程序,做好尽职调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2.规范流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间置换调剂以及出租出售等,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具备市场化交易条件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规范产权交易,原则上通过单位或资产所在地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等进行,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3.规范收益管理:盘活收益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的,纳入预算管理,按规定上缴国库。盘活专项债券投资项目形成的资产,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四)强化风险防控,坚守底线思维

    1.稳步推进盘活:坚持实事求是、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不搞“运动式”盘活,杜绝盲目处置;

    2.严守债务红线:不新增隐性债务,严禁国有企事业单位假借购买盘活资产违规融资;

    3.规范收入管理:严禁虚增财政收入,不得以盘活名义对无需处置的资产进行虚假交易;

    4.审慎处置资产:审慎实施长期稳定收入一次性变现行为,避免“一卖了之”“寅吃卯粮”,兼顾短期收益与长期发展。

    五、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阶段(2026年5月)

    各部门(单位)、各企业结合本方案,制定“一资产一策”盘活方案;各领域牵头部门5月前将完善后的“闲置资产总台账”报财政备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6年5月—12月)

    各部门(单位)、各企业按盘活方案全力推进,各领域牵头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盘活情况;2027年1月13日前报送2026年盘活情况总结。

    (三)巩固拓展阶段(2027年起)

    持续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巩固盘活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实现资产盘活常态化、管理规范化,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

    岚县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效益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机关事务中心县工信和科技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分别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县属企业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发改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按职责分工推进,加强政策衔接与部门协同;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切实履行资产盘活主体责任:纪委监委、审计强化监督,形成“牵头抓总、部门协同、监督到位”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政策支持,破解难点问题

    1.化解历史遗留:推动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完善确权办证、规划、用地、产权登记、土地分宗、项目竣工验收、房屋安全鉴定等手续,扫清盘活障碍;

    2.健全奖惩机制:将盘活成效与预算安排、资产配置、考核奖惩挂钩,激励主动作为、提质增效;

    3.设立过桥资金:建立过桥资金制度,解决盘活前期税费、维修改造成本资金需求;

    4.攻坚难点问题:针对盘活中的堵点、难点,制定专项方案,推动落地见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实现长效管理

    1.夯实基础管理:加强国有资产权属登记、财务登记,完善资产运维管护机制,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2.优化配置机制:建立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使用效益挂钩机制,优先盘活存量资产,杜绝重复配置;

    3.强化投资管理:严格论证新增投资需求,统筹盘活存量资产与扩大有效投资,实现“活旧控新”;

    4.推进数字化管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实现资产信息实时共享、动态监管,提升管理效能。

    附件:1.岚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方案

    2.岚县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盘活实施方案

    3.岚县各领域闲置资产总台账

    4岚县各领域重点盘活资产台账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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