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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岚政办发〔2025〕41号)
    来源: 水利局  发布时间: 2025-10-12 18:20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地下水保护和利用,强化取用水监督管理,规范全县洗车场取用水行为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洗车场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水资管〔2025〕87号和《山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水办函〔2025〕104号)工作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洗车场取用水问题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为全县从事洗车服务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城市洗车店、加油站内洗车场)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对于排查中发现其他经营主体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并纳入整治范围。

    、整治内容

    (一)未取得取水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

    (二)未取得取水许可证擅自取水的。

    (三)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

    (四)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主要包括超许可水量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

    (五)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资源费。

    (六)未按照规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

    职责分工

    1.水利制定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线索排查和认定,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同时,牵头做好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2.公安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受理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打击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的犯罪行为,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等行为。

    3.自然资源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地下水取水井的调查、监测等相关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及时与水利部门沟通,配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检查。

    4.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实现水的循环利用,杜绝废水直排行为,确保洗车废水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5.住建局、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供水公司: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县城供水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和可供水范围。加强取水用途监管。对私自将物业用水、生活用水等公共供水水源用于特种行业,改变取水用途的洗车场经营者,依法予以查处。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及时与水利部门沟通,配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检查。

    6.市场监管依据工商注册、行业备案信息,对全县洗车场经营者进行摸底调查,办理行业备案,做到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掌握实情,尤其对无照经营的洗车场经营者要加大排查力度,将违规主体纳入信用“黑名单”,为集中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7.税务对存在未按标准缴纳水资源税的洗车场等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主要任务及时间安排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2025年10月)

    1建立全县洗车场信息台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水利部门会同市场监管、住建、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供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对洗车场经营主体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洗车场经营主体名录(营业执照),结合取水许可证照、公共供水用户开户等信息,逐一分析核实洗车场取用水情况,做到摸清底数、建立基础信息台账,为综合整治行动打好基础。

    2建立洗车场用水问题销号台账。以基础信息台账为基础,进行数据比对分析,筛查问题线索,形成线索清单。对照线索清单,开展现场核查,对核实确认的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实施销号管理,并建立问题销号台账。

    (二)综合整治,依法查处(2025年1011月)

    1加强取用水监管。对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打井或私自取用地下水、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洗车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2.加强取水用途监管。对私自将物业用水、生活用水等公共供水水源用于特种行业,改变取水用途的洗车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3.加强特种行业取用水监管。对存在未按特种行业标准缴纳水资源税的洗车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4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对存在未按照规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等问题的洗车场经营主体,依法予以查处。

    (三)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25年12月)

    1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与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住建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利用证照、取用水量、用电量、税费等信息,进行数据比对分析。同时,利用政务媒体反映的信息,以及日常监管中掌握的信息,实现及时推送,快速共享。

    2强化取用水日常监管与执法。加强巡查力度,定期对洗车场所开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处罚,确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3建立监督举报机制。开通举报热线,鼓励公众对洗车行业的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和处理。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洗车场等生产经营单位取用水问题整治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县水利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成员由县水利局、公安局、住建局、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市场监督、税务局供水公司等单位组成,全面负责集中整治行动工作的开展。

    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实事求是,避免“一刀切”,区分问题性质和严重程度,分类施策。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提高整治效率。

    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台公告、入户讲解等方式,普及水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增强经营主体法治意识和节水意识及时宣传整治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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