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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岚县2025年重大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5〕16号)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4-01 10:51

    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岚县2025年重大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2025年重大项目建设年行动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省、“重大项目建设年”推进会和县委十五届十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市委20件大事要事和我县12件大事要事走实走深,全面决胜“十四五”规划收官战,抢抓发展机遇,强化项目支撑,扩大有效投资,以优质项目助推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县经济实现以“首季红”带动“全年红”的目标任务,结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项目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全县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以上,其中工业投资增长6%以上新入库转型项目投资增长10%以上,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0%以上,民间投资占比提升1个百分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额达到100亿元以上开工率达40%以上。

    二、重点任务

    坚持项目建设“四全工作法”,全力开展四大行动,推进16项重点任务落实。

    (一)坚持全周期发力,开展项目建设提效行动

    重点围绕项目谋划、储备、前期、开工和投产达效五个环节发力,精准谋划、科学论证,推动工程尽快开复工,早日投产投运,提升项目建设质效。

    1.精准开展项目谋划。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煤铁产业转型、新能源基地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及我县12件大事要事等重点方向,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重大项目。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及资金支持方向,精准谋划一批精密铸造、城市管网管廊、交通、水利、能源、生态环境等重大项目。衔接国家、省、市“十五五”规划布局,超前谋划一批“十五五”标志性、牵引性项目,积极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和省规划布局。(责任单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发改交通局、水利局、住建局、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县项目推进中心等部门、乡镇

    2.做好项目储备。继续坚持用好“三库”联动机制(年度前期工作项目库、年度争取开工项目库、年度投资建设项目库),做好张清单”(年度项目储备清单、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清单、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清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清单),完善项目储备入库入单机制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入库入单,确保入库项目信息准确、要素齐全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形成“近期可实施、长期有储备、定期能滚动”项目储备体系。(责任单位:发改局、县项目推进中心

    3.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县财政安排专门项目前期费,重点支持省级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科学论证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加快土地、环评、用能等前置手续办理,有效缩短项目审批周期接续开展“冬季行动”,集中办理前期手续,推动项目“开春即开工”。(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住建局、文旅局、行政审批局、县项目推进中心等部门)

    4.加快推动项目开复工。全面摸底新建、续建项目开复工准

    备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将开复工计划明确到月,确保项目按期开复工。政府办督查室组织发改等部门组建督查专班,每半月对开发区和其他部门承载的项目进行抽查督导,重点督导手续办理情况、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开复工情况。一季度,续建项目100%复工,计划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35%。上半年,项目开工率达到80%。(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县项目推进中心等部门)

    5.高效推进项目竣工投产。集中优势资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在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特别要解决好水、电、暖、气、路、网等设施配套问题,确保配套设施与项目同步建成、同步投入使用,打通投产前“最后一公里”。对重点项目投产达效情况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推动项目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各乡镇

    (二)坚持全要素保障,开展项目建设护航行动

    围绕资金、土地、环评、能耗等要素,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6.强化资金保障。紧抓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机遇,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性资金及中央财政其他转移支付资金。统筹级财政资金,优先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倾斜。常态化组织“政银企”对接,定期开展重点工程融资推介等活动,推动金融要素向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加速集聚。(责任单位:政府办、发改财政局、金融监督管理局岚县支局、县项目推进中心、驻岚金融机构)

    7.强化用地保障。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必须优先保障重点工程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用地。要灵活采用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加快解决项目用地难题。特别是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问题,在可预见情况下,允许“容缺受理”,先行开展用地审查,最大限度压缩办理时限。开展低效闲置用地专项清理处置行动,盘活存量土地资源,为项目建设提供最大用地保障。(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

    8.强化环评服务保障。加强区域环境准入引导,提前介入重大建设项目谋划,指导建设单位解决环境容量及敏感目标避让等关键问题。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环评审批“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实现“全过程、全链条”管理。全面推进重点行业“一本式”环评审批改革。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节能减排力度,腾出环境容量,向优质项目倾斜。(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岚县分局

    9.强化用能保障。统筹30万吨标煤能耗指标,向精密铸造等产业倾斜,对1万吨标煤以下符合要求的项目,实行节能审查承诺制管理,确保重点工程用能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能源局、县行政审批局

    (三)坚持全流程提速,开展项目建设优服行动

    重点围绕项目政务服务、监测调度、堵点疏解等工作,开展专项优服行动,解决前期手续办理慢、项目开工率低、投资完成率低的问题。

    10.开展项目建设“四个一”专项行动。实施一次系统摸排,各项目承载部门、手续办理部门每半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入企服务,主动敲门进企,摸排项目需求,“一企一档”建立服务台账;组建一支攻坚专班,落实“1个项目、1名分管领导、2名业务骨干”推进机制,专班跟踪调度,定期会商研判,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问题;创优一项服务举措,要以改革思维突破常规路径,每月至少推出1项突破性服务举措(如容缺预审、并联审批、承诺制审批等),解决1个具体问题,切实疏通项目建设“中梗阻”;组织一次评比公示,建立“月度红黑榜”,实行每月评比公示,并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形成“人人关心项目,人人服务项目”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项目推进中心、各项目主管部门、各要素保障部门、各手续办理部门

    11.加强项目监测调度。由分管副县长牵头,县发改局、项目推进中心负责,坚持“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定期通报手续办理、项目入统、开复工等情况,重点监测项目建设和投资运行整体态势,及时掌握手续办理、投资进度等情况,强化指导,强化统入库,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入库入统。(责任单位:发改统计局、县项目推进中心

    12.开展“堵点疏解行动”。成立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薛开宇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对口领域副组长,各单位、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项目主管单位按月持续征集各项目问题诉求,及时梳理出需县级层面解决的重大问题,每月25日前将征集的问题反馈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经梳理汇总后提交县级层面统一研判,确定问题解决牵头单位,由问题解决牵头单位提出解决方案,并于每月5日前将解决方案及问题办理进展情况反馈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组办公室。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联合县政府督查室督办各问题解决情况,定期实地督导,适时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将问题解决进展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四)坚持全方位推动,开展项目建设攻坚行动

    围绕重点工程、“两重”两新、开发区改革创新、民间投资等,合力攻坚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取得实效。

    13.强化重点工程示范引领。推动重点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力争一季度新建项目开工率达到35%、续建项目全部复工,上半年开复工率达到80%以上。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县领导包联制度,包联领导所包联的重点工程项目负总责,确保重大项目顺利实施。聚焦产业转型、能源革命、创新驱动、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等关键领域,推动牵引性、示范性、先进性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14.推进“两重”“两新”加力扩围。“硬投资”上,持续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公共服务领域设施设备更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扩围建设一批“四跨”项目、新型城镇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文物安全防护等重点领域项目。在“软建设”上,及时落实国家和省的安排部署,出台相应规划、方案、改革等配套政策,在已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基础上,争取将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纳入补贴范围。(责任单位:县经开区、县发改县工信和科技局、县项目推进中心等部门)

    15.赋能开发区改革创新升级。全面推动岚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围绕做大做强铸造业、补齐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聚焦“两新”方面关于重点领域和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以及数字产业园建设、源网荷储、机加工建设等方面谋划产业项目和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努力成为省、市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优势的示范区。健全市场化招商机制,深入开展“政府+链主企业+园区”招商专项行动,围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高起点、高标准谋划一批精密铸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项目,争取更多开发区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盘子。滚动推进“三个一批”,强化签约项目开工率、开工项目投产率、投产项目达效率“三率”考核,问效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税收强度“三度”,全年签约项目达到10个以上,引进1亿元以上重大项目不少于3个。针对签而未落、落而未投、投未见效的项目,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推动“三个一批”项目加快落地投产(责任单位: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县工信和科技局)

    16.推动民间投资占比提升。围绕交通、水利、新型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一老一小”等民生社会事业,持续向民间资本推介优质项目,全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10个以上。落实PPP新机制,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大政策指导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按照新机制要求尽快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发改等部门)

    三、组织实施

    一是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领导组,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建设年工作推进机制,统筹重大项目谋划、调度、协调和督办等工作。

    二是直各主管部门作为对口领域项目主管部门,要细化行动举措,制定本领域重大项目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清单化、台账化管理,确保任务落实落细。

    三是加强项目前期论证,防止低效无效投资,提升项目科学性、可行性和成熟度;加强重大项目建设事中事后监管,严禁政府投资用于楼堂馆所项目,以及各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建设。对投资规模大、社会影响力大的项目开展后评价,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投资效益。

    四是及时总结提炼推进项目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有效复制推广。分部门、分行业开展现场经验交流观摩活动,加强媒体专题专栏报道和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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