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高效节水灌溉任务,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发〔2024〕114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通知》(晋农发〔2023〕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加快建设现代化良田。分区分类分标准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明确建设重点与内容,优化建设布局,明确建设优先序,优先把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建成高标准农田。统筹实施水浇地项目,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末级渠系配套项目建设。加强政策和资金保障,提高工程质量,真正做到“建一亩、成一亩”,加快补上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业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项目建设规模
省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2025年财政渠道国家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任务20000亩。
三、项目建设内容
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和科技推广工程等。
四、项目投入
我县2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总投资为6000万元。
(一)财政投入。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收回以及重新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水浇地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67号),省级财政亩均补助资金按照新建任务800元/亩,中央资金计划按照新建任务2145元/亩,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优先保障领域,在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市县配套,新建任务亩均达到3000元。
(二)资金监管。加强日常资金监管、预警监控和专项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严禁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以拨代支、套取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挤占挪用等问题。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项目资金执行监控,
五、项目管理
(一)扎实做好前期工作。依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晋农发〔2024〕114号)和《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收回以及重新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水浇地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晋财农〔2024〕67号)文件精神,在项目勘测、设计和评审过程中要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对拟建项目区与历史项目区范围进行比对,确保项目建设范围符合要求项目区不重复。
(二)科学编制项目设计。在实地踏勘并充分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因地制宜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和后期管护方案。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件的区域要标清楚四至和拐点坐标,便于上图入库,同时设计文本和预算书也要单独说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投资,便于录入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
(三)抓实质量管理。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农办建〔2023〕12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农组办发〔2024〕15号)要求,规范项目法人,全面压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严把参建单位资质审核,强化施工质量管理,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全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效益。
(四)加强建后管护。要将管护方案作为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要建立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管护经费60万元,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和建后管护水平,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
六、项目选址
坚持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单个项目建设,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3000亩,丘陵地区不低于1000亩,在连片实施范围内已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仍有部分田块没有建设的,对此类尚未建设的田块允许按“填平补齐”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完成后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全国一张图的要求。
根据以上规定和要求,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经实地调查走访确定我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地点涉及岚城镇的后子坪村、山阳会村、河口村、圪达底村、阳湾村、后黄签村;普明镇的小万村;上明乡的马家沟村、顾尾头村、上明村、寨子村;顺会乡的李衬会村、会河村、舍安村,牛湾子村,共4个乡镇15个行政村,总建设面积20000亩。
七、保障措施
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是约束性指标,已纳入国务院督查激励和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要认真落实农田建设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建设时序,聚焦关键节点,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农田建设工作需要,成立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王小明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秋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梁俊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牛兴伟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魏海明 县财政局局长
冯 渊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建军 县水利局局长
王春旺 县林业局局长
李润生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
牛志峰 普明镇镇长
王剑光 岚城镇镇长
梁杰珍 上明乡乡长
王志刚 顺会乡乡长
张元宝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农村局局长梁俊山兼任。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不再另行发文。为了保证工作效率及效益,领导小组要形成系统完备,分工明确,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工作体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提出需领导组决策的方案建议,协调各成员部门,适时抽调专人,做好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项目协调、质量监督、施工安全、资金安全、环境管护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安排项目工程的实施及全流程管理等工作。
县直有关成员部门主要职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的各项工作。如:提供相关数据、审批相关手续、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等。
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项目区域的土地清查、勘测、规划设计等工作,及时调处项目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督促支、村两委积极配合施工队做好项目工程,指导支、村两委做好各项后续工作,如:项目建成后农田设施的管护及农田的分配。
村、支两委主要职责:要积极响应上级政府的号召,组织领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干部走访入户等方式,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要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村委应监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村委还需要负责后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农田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挥作用。
(二)严格监管
农业农村局一是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要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经常深入工地,跟踪督查,确保监督实效。
各乡(镇)政府组织村民代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三)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各部门做到工作责任到位,协调配合到位,形成合力,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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