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岚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人员及机构设置职责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 指 挥:王小明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郭俊生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杨卓光 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
程智芳 县政府副县长
白智平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雷海云 县政府副县长
杨秋旺 县政府副县长
赵秀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教育科技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局、县气象局、县银保监组、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交警大队、团县委、县公路段、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国网岚县供电公司、县火车站、忻运集团岚县汽车客运站、岚县移动公司、岚县电信公司、岚县联通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及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分管副职,各乡镇乡(镇)长
总指挥部主要职责:加挂县防灾减灾委员会牌子,统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关于灾害防治、事故防范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领导全县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防范和应对工作,统筹制定全县应急管理政策措施、总体预案、发展规划,统筹推进综合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研究解决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县防灾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决策部署,负责协调各有关单位开展相关行业领域防灾减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专项指挥部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有序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与省、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指挥机构联络工作,指导综合性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专项指挥部应急管理工作。
二、专项应急指挥部
(一)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
副 指 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防震抗震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全县防震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制定防震、抗震、救灾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组织指挥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应急期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征用等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抗震救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震风险防控治理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抗震救灾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抗震救灾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抗震救灾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恢复重建工作,报告和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各乡镇、各单位抗震救灾应对等工作。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
第一副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局长,县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范预警和治理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等级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森林草原火灾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指导各乡镇、各单位森林草原防灭火应对等工作。
(三)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水旱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洪水防御、旱灾抗御工作,制定防汛抗旱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水旱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重要河流洪水应急调度方案,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防汛抗旱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水旱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防汛抗旱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防汛抗旱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防汛抗旱信息,指导各乡镇、各单位防汛抗旱应对等工作。
(四)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长: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地质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地质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地质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和协调推进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地质灾害信息,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地质灾害应对等工作。
(五)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气象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气象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气象灾害防范治理工作,制定气象灾害总体规划、重要措施,指导协调气象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调查评估和善后工作,组织指挥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气象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气象灾害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气象灾害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推进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气象灾害信息,指导各乡镇、各单位气象灾害应对等工作。
(六)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工信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县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对全范围内检查或举报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报告和发布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能源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能源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煤矿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和县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
(八)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交警大队队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公路段段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道路交通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交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交通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交通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县交警大队队长和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交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交通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交通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交通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交通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交通事故信息。
(九)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文化旅游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文旅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文化旅游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文化旅游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文化旅游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县文化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文化旅游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文化旅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文化旅游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文化旅游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文化旅游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文化旅游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文化旅游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文化旅游事故信息,指导相关乡镇、单位做好文化旅游事故应对等工作。
(十)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教育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教育科技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校园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科技局,县教育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校园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校园安全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校园安全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校园安全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校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校园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校园安全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相关单位做好校园安全事故应对等工作。
(十一)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住建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主任,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城乡建设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城乡建设事故防范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城乡建设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城乡建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城乡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城乡建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城乡建设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城乡建设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城乡建设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城乡建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城乡建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城乡建设事故信息等工作。
(十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省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特种设备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对工作,指导协调一般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特种设备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特种设备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特种设备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特种设备事故信息等工作。
(十三)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生态环境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事件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生态环境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一般生态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生态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生态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生态环境污染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生态环境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生态环境事件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生态环境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等工作。
(十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卫健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卫健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公共卫生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中毒等公共卫生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公共卫生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公共卫生 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一般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承担全县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公共卫生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公共卫生事件灭消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公共卫生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县卫健委成员单位做好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工作。
(十五)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及县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疫苗安全防范控制工作,制定食品药品、疫苗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市场监管事件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一般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市场监管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食品药品安全和疫苗安全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市场监管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市场监管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市场监管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市场监管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市场监管事件信息等工作。
(十六)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畜牧中心主任,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动物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动物疫情防范控制工作,制定动物疫情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重大动物疫情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一般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动物疫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动物疫情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动物疫情控制、扑灭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动物疫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一般动物疫情信息,指导各乡镇、相关单位做好动物疫情应对等工作。
(十七)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县政府副县长 公安局局长
副指挥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武部副部长,县武警中队队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 员: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社会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社会安全事件防控工作,制定社会安全事件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社会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社会安全事件调查监测和防范化解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社会安全事件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社会安全事件平息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安全事件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社会安全事件信息,指导各乡镇、相关单位做好社会安全事件应对等工作。
(十八)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消防工作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应急局、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
成员单位: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火灾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县火灾防范控制工作,制定火灾防控安全总体规划、重要措施,组织指挥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县级层面火灾事故响应级别并组织落实响应措施,颁布临时规定,依法实施管理、限制等措施,指导协调一般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及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交办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其他重大事项。
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组织火灾事故监测预警和防范治理工作,开展桌面推演、实兵演练等应对火灾事故专项训练,协调各方面力量参加火灾事故灭消行动,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组织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报告和发布火灾事故信息,指导各乡镇、有关单位做好火灾事故应对等工作。
其他类型突发事件,视情设立专项指挥机构。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岚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岚政办发【2020】11号文件同时废止。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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