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绿化委员会关于科学绿化的重要部署,按照《吕梁市林长制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市生态建设生产任务分解指标的通知》(吕林长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聚焦高质量完成国土绿化工作目标,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县委、县政府“123”总体工作思路,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加强规划引领,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质量监管,完善政策机制,全面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建设美丽岚县提供良好生态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
——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
——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
三、工作重点
(一)推进各类造林工程补植补造工作
对2020—2023年以来,实施的各类造林工程进行全面自查,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对造林不合格的小班地块,制订详细的补植计划,力争做到不漏补一亩、不少植一株的原则组织实施主体开展补植,确保苗木成活率和株数保存率全部达到验收标准,迎接年度省级综合核查验收。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林业局)
(二)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1、吕梁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项目以统筹推进山水林田草系统治理思路,对全县森林、草原采取营造多树种、修复退化林分、修复退化草原、封山育林等措施,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4.9万亩。通过系统治理,使项目区内森林生态系统和草原生态系统达到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目标。
(牵头单位:林业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森林抚育项目。采取人工修枝、割灌除草、林地管理和采伐等方式对县域内中幼林实施抚育0.9万亩。通过抚育,进一步提升全县林木规格和质量,不断增加林地的生产力,有效提高林分生物多样性,逐步使森林生态效益实现最大化。
(牵头单位:林业局;配合单位:社科乡、东村镇、王狮乡)
(三)推进特色林业产业建设
1、林业特色产业奖补。以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导向,2024年发展以沙棘种植、良种沙棘繁育、林下中药材种植为重点的林业特色产业,培养一批林业产业特色明显、示范辐射作用强、经济和生态效益好的特色林果产业基地。
(牵头单位:沙棘产业办;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
2、林下经济培育工程。将积极引进和培育龙头企业,大力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发展林下经济种植8万亩,项目要与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退耕还林等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发展“林药+林菌+”一体化林下经济培育。通过优化县域林下经济产业布局,实现以一业兴一域的林草产业引擎带动一方经济,以一林富一民的林草发展谋略造福一方百姓的目标。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单位:林业局)
3、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对野生沙棘分布区和人工沙棘种植区实施林分、林相改造2万亩。通过开道留带、疏除雄株、更新复壮、补植补造、病虫害防治等措施改善林内条件,增加植株个体营养面积,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使全县沙棘林基地稳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城乡增绿添彩建设。
1、乡村绿化美化。以新增一批城镇公园、村庄公共绿地,加强镇村绿化薄弱地绿化为切入点,按照道路林荫化、村镇园林化、庭院花果化的总体要求,2024年计划完成10个村庄绿化和9个乡镇所在地的绿地绿化建设。
(牵头单位:各乡镇;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2、义务植树。以推行“互联网+义务植树”模式,采取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志愿服务等尽责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年度全县实现义务植树4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政府办;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普明镇)
五、时间安排
(一)补植补造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
(二)新植时间: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栽植任务。
(三)验收时间:2022年12月1日前完成所有项目的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到我县林草植被依然脆弱、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不高的实际,在工作开展中要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在思想上要切实做到不懈怠,不动摇,以持续增强提升造林绿化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进林草融合、保护地整合、造林经营结合、生态经济耦合“四合”同步的发展模式,全面配合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和各项造林绿化提升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级“林长”负责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的总督查、总调度工作,对林业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林长制公室具体负责营造林建设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查通报工作。乡、村两级级林长是责任区营造林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密切配合辖区内营造林工程的实施,负责组织落实各类造林地块协调、管护和解决林地争议纠纷,负责造林合作社的运行管理等事宜;县林业局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重点负责核实造林地块,技术指导,工程实施等工作;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具体负责引导造林合作社规范运行及对合作社组织培训、规范财务、社员收益分配等工作,同时要根据造林合作社承担造林任务、获取劳务收入和盈余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为了继续壮大造林合作社队伍,带动更多农民参与林业建设,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新申请注册的造林专业合作社、绿化公司要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快办理进度。金融部门要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造林合作社取得有效支持。
(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规划设计。坚持整山系、全流域布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思路,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科学谋划造林布局、科学确定造林模式,科学选定造林树种;项目实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营造林模式,要引进和选择参与度高、管理技术和资金保障能力强的绿化企业参与营造林工程的实施,不断增强实施主体的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形成多层次参与、多元化发展的林业新格局。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要做到按规格调苗,按设计施工。检查验收。验收标准要严格参照《岚县购买式造林技术规定及检查验收办法》及国家造林技术规(GB/T15776-2006)等相关技术规程进行验收;工程验收采用单位自查或第三方验收招标或委托具有林业规划设计三级以上(包括三级)资质的单位进行验收。
(四)强化管护,巩固成果。按照《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购买式造林实施方案》(岚政办发{2016}26号)、《岚县人民政府关于新造林区管理管护实行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岚政办发{2016}46号)等文件精神,全县所有新造林工程,合同期内由实施单位进行管护,合同期后由所涉乡镇自行接管管护。各乡镇要严格履行管护主体责任,制定落实造林管护制度,建立健全巩固绿化成果的长效机制。扎实在“林”字上精准发力、“长”字上履职尽责、“制”字上探索创新,采取专人巡护、兼职管护、委托代管等多种方式,落实管、养、护工作责任主体,确保造林绿化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确保管护体系从“有名”向“有为”“有效”转变。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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