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知(岚政办发〔2022〕43号)
来源:
岚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8-01 17:20
关于启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我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启用我县9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印章具体为:岚县东村镇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岚县岚城镇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岚县社科乡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岚县梁家庄乡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岚县界河口镇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岚县顺会乡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岚县普明镇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岚县王狮乡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岚县上明乡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等玖枚印章。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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