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机制,有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20〕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吕梁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吕政办发〔2019〕43号)、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岚县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岚政办发〔2020〕11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设想和行动指南。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有助于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明确应急救援范围,调动各类应急资源,避免突发事件升级,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失。2007 年以来,我县不断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为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随着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职责调整,亟需开展新一轮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轮应急预案修订工 作,切实提高应急预案修订质量水平,为科学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案编制修订范围
本次编制和修订范围为县政府及其部门预案,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县级区域联动应急预案, 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
三、预案编制修订任务
(一)县级应急预案。县级应急预案分为总体预案(1部)、专项预案(50部)、部门预案(50部)、县级区域联动应急预案(5部),共106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修订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负责协调组织编制、修订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县直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编制、修订职责范围内的应急预案,健全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体系。县级应急预案体系详见附件《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二)基层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组织修订本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同时,负责指导所属站所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指导辖区行政村(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编制修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预案编制修订时限
2021年6月底前完成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县级区域联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2021 年 10 月底前完成县级其他专项、部门预案编制、修订工作;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完善。
五、预案修订工作原则
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指南。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易发、多发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发生发展规律,总结汲取应对和处置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严格按照以下基本原则组织修订。
一是预案的系统性。县级各专项预案要与县总体预案、专项预案保持一致,部门应急预案要与县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县级有关部门应急预案保持一致。
二是预案的针对性。预案的制订要符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需要,坚决防止不顾实际照抄照搬省级、市级和县级预案的现象,坚决克服和解决应对措施不具体、工作流程不清晰、执行主体不明确、内容与实际相脱节等问题。
三是预案的可操作性。预案规定的事项必须具体、规范,明确规定突发公共事件(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应对 工作的责任单位,防范应对职责,责任人;明确规定采取的应对措施,实施的方法步骤,时限要求和要达到的效果,坚决克服含糊不清和无的放矢等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涵盖多、要求标准高、联动性较强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精心组织,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修订任务。
(二)科学制定预案。各级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分级、分部门、分条块开展辖区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各类应急预案的修订都必须严格按照调研排查、分析评估、修订起草、专家评审、报批实施的程序进行,保证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
(三)坚持备案制度。县总体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备案;县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局)备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局)备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局) 以及县公安局备案。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应急预案务于9 月底前完成备案工作,备案时上交纸质版(电子版)备案。
附件:县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