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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电投岚县河口二期风电项目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岚政发〔2024〕7号)
    来源: 岚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3-08 16:23

    中电投岚县河口二期5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岚城镇栗家村、后子坪村、圪达底村、寨上村,顺会乡戊子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4811公顷(7.2165亩)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7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晋政发202312号文件之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4224

    3、批准时间:2024117

    4、批准用途:工业用地

    二、征地位置

    岚城镇栗家村、后子坪村、圪达底村、寨上村,顺会乡戊子村

    三、征收土地地类、面积

    本次征收岚城镇栗家村、后子坪村、圪达底村、寨上村,顺会乡戊子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0.4811公顷(7.2165亩),其中农用地0.4811公顷林地0.1845公顷其他草地0.2859公顷、农村道路0.0107公顷);本次转用国有农用地0.0709公顷,其中:林地0.0149公顷其他草地0.0250公顷、农村道路0.0310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岚县2022年10月18日岚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岚政征(公)字202215号公告内容执行

    五、农业人口安置以货币结合社保安置。

    六、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办理征地补偿相关手续,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善有关征地补偿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1.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中电投岚县河口二期5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4224

          2.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关于中电投岚县河口二期50MW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吕政地征字202418

    岚县人民政府

    20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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