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京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岚县段)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岚政发〔2023〕87号)
来源:
岚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4-01-24 10:49
陕京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岚县段)建设用地已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征收王狮乡王狮村村集体土地0.0995公顷(1.4925亩)、东村镇西村集体土地0.0974公顷(1.461亩),合计0.1969公顷(2.9535亩)。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和晋政发〔2020〕16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地基本情况
1、批准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2、批准文号:晋政地字〔2023〕526号
3、批准时间:2023年11月6日
4、批准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二、征地位置
东村镇西村、王狮乡王狮村
三、征收土地地类、面积
本次征收王狮乡王狮村村集体土地0.0995公顷(1.4925亩)、东村镇西村集体土地0.0974公顷(1.461亩),合计0.1969公顷(2.9535亩)。
四、征地补偿标准金额
按岚县2023年1月10日岚县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岚政征补(公)字〔2022〕16号、岚政征补(公)字〔2022〕16号公告内容执行。
五、农业人口安置以货币结合社保安置。
六、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委办理征地补偿相关手续,权利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善有关征地补偿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1、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陕京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岚县段)建设用地的批复》晋政地字〔2023〕526号
2、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陕京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岚县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吕政地征字〔2023〕17号
岚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0日
相关链接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