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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 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招录等十大方面
    来源: 山西省政府网  发布时间: 2026-01-07 10:59

    近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于不久前印发《山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招录、企业引导、自主创业等十大方面,将有力促进我省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措施》明确,省、市两级编制50人及以上机关和编制67人及以上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未达残疾人就业比例的,需制定招录计划,2027年底前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企业方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助残就业专场招聘和雇主培训,省属控股上市公司需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残疾人就业情况。

    在激发创业活力上,我省支持设立残疾人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培育“励志主播”,政府兴办的贸易市场和夜市在设立商铺、摊位等便民服务网点时,预留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适当减免摊位费、租赁费等。

    针对重点群体,《措施》提出助力残疾人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将其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每年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农村困难残疾人,扶持其从事寄递物流、电商直播等行业。

    此外,我省将每年9月定为“残疾人就业宣传月”,每年组织不少于5000人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每4年举办一次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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