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
山西晚报
发布时间:
2023-09-21 09:46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9月12日,山西省司法厅向社会发布信息,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精准度,提升立法质量,我省对《山西省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要求设区的市、县(市、区)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内容涵盖:开展不可移动文物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设施和装备,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其他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工作。遇有自然灾害发生,发生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依法对不可移动文物采取抢救、保护措施的,应当同时报告当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后续保护工作方面,《办法》要求,自然灾害发生后,发生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妥善做好后续保护工作,依法搜集、保存好文物构件和附属文物,做好文物修缮、修复工作。
公众可以登录山西司法行政网或者关注山西司法微信公众号,查看征求意见稿。2023年10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信函可寄至: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二处(邮政编码:030006)。电子邮件可发送至sxsfzq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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