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 环境保护  > 正文
    运城发布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来源: 山西日报  发布时间: 2024-04-08 10:16

    本报讯 4月1日,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一周年,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黄河·汾河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几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2021年1月至2024年2月,运城法院共审结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77件。其中,刘某诉某健身中心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新绛县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王某虎任某峰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等10件案例被选为本次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同时,王某等非法采矿案入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十大环资审判典型案例,陈某某、董某某等盗掘古墓葬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是运城法院能动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守护生态安全的有力实践。
      近年来,运城中院积极加强联动机制建设,打造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格局。2022年5月,运城辖区内沿黄八县市法院联合会签《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机制框架协议》。2023年3月,运城中院发起晋陕豫三省四市中院签署《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2023年8月,运城中院、临汾中院签署《古堆泉域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协作框架协议》。不仅实现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也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围绕黄河生态保护和黄河文化保护,运城中院在重点区域设立环资法庭、巡回法庭和司法保护基地,通过“惩治+保护”的模式进行一体化保护。目前全市已成立5个专门性环境资源法庭,设立3个巡回法庭,形成了覆盖河流、流域、湿地、湖泊、森林、文物和黄河文化的一体化司法保护格局。 (郭正)


    相关链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