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身体健康,事关亿万家庭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守护好校园食品安全,根据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学校食堂开展有害生物防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吕市监函〔2022〕134号)文件要求,岚县市场局决定从2022年6月中旬起至2022年12月开展全县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以下同)有害生物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切实督促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定期排查风险隐患,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督促各类学校要迅速开展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在有害生物防治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有害生物防治的制度,遵循物理防治(粘鼠板、灭蝇灯等)优先,化学防治(滞留喷洒等)有条件使用的原则,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二是要强化餐饮服务场所的管理,墙壁、地板无缝隙,天花板修葺完整,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换气窗外, 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 使用金属材料制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三是要根据学校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面积,合理配备挡鼠板、鼠类诱捕设施、灭蝇灯等设施设备,并加强使用管理与维护;四是开展定期自查,发现有害生物痕迹(如鼠类、鼠咬痕等鼠迹,蟑尸、蟑粪、卵鞘等嶂迹),要及时自行开展或委托专业防治机构开展 灭杀工作;五是要加强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使用人员专业培训,规范卫生杀虫剂、杀鼠剂存放及使用管理。
二、全面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检查。我局各市场监管所组织本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针对有害生物防治方面集中自查自改;7月至11月,各所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鼠虫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加强对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指导,防止灭鼠灭虫药物出现污染食品情况。与教育主管部门积极配合,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学校积极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手段,及时发现有害生物存在或者活动的迹象,有效开展处置工作。
三、严肃查处有害生物防治方面违法违规行为。我局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组织本辖区内学校食堂以五方面为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对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要进行全面排查和重点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在检查中发现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不规范,自查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及时督促规范,必要时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限期整改,要采取挂牌、销号等方式,确保已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发现食校园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可及时向市场监管局和教育局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市场监管局:03586722531;
教育科技局:03586722259。
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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