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支持IPv6 无障碍浏览
  •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公开 > 义务教育  > 正文
    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来源: 工人日报  发布时间: 2023-11-09 09:44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记者近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将围绕机构资质审查、收费行为规范、预收费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应用为手段,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引导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审查方面,按照“双减”文件,指导各地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培训类别,明确相应主管部门,分类制定标准、严格审批。截至4月30日,各地已有10.99万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其中9.52万家机构通过了资质审核。规范收费行为方面,指导各地严格落实培训收费要明码标价、收费项目与标准公开公示、培训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等收费要求,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保护学生家长合法权益。

    下一步,针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面临机构主体数量多、培训项目多的实际情况,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举措,指导全国深化治理工作。在全国部署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起底式核对工作,摸清机构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全面规范管理。常态化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日常检查,不断规范机构收费行为,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


    相关链接
    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