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群众文化活动厅室预约登记管理制度
来源:
岚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23-11-24 09:58
因本馆场地设施资源有限,为保障公共文化资源得到合理、公平的分配和使用,同时确保基本工作职能的正常开展和实现,特制定如下规定:
1、各类排练厅、培训教室仅用于舞蹈、戏剧、曲艺等教学排练,不另作其他用途;
2、展厅专供公众参观美术,书法、摄影等方面的公益性展览,群众性的艺术作品展览,不另作其他用途;
3、社会单位、群众文艺团队若需使用,须提前1 月申请预约,以便安活动档期,保证活动时间的合理性、科学性、及时性;
4、预约使用免费开放的群众文化活动场地,应按照预约登记时间先后顺序,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使用;
5、活动结束后,请与管理人联系做好交接工作。
注:凡使用设施或参与活动的人员,请自觉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如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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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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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358—6723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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