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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 岚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9-06 17:25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岚县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发〔2022〕48号)

    岚县2022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细则》(晋财金【2022】47号)、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局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关于将大豆纳入中央政策性油料保险的通知》(晋财金【2022】54号)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的原则。通过采取保费补贴措施,引导和鼓励农户、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农业保险,引导农民增强风险意识、市场意识、合作意识和互助意识,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强农业的抗风险能力。

    (二)坚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农业保险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防范和化解农业风险,为农业提供优质高效保险服务。

    (三)坚持投保自愿的原则。投保人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按照需求自主自愿参加农业保险。

    (四)坚持保费共担的原则。投保人及有关各方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共同负担农业保险保费。

    (五)坚持协同推进的原则。财政、农业、畜牧、金融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将保费补贴政策与其它支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承保区域

    (一)中央政策性险

    经吕梁市财政局组织遴选决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岚县支公司承保岚城镇、上明乡2乡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岚县支公司承保东村镇、王狮乡2乡镇;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岚县支公司承保界河口镇、社科乡、顺会乡3乡镇;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岚县支公司承保普明镇、梁家庄乡2乡镇。

    (二)省级政策性马铃薯区域收入保险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开展省级政策性马铃薯区域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晋财金〔2021〕33号)文件精神,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岚县支公司承保全县9个乡镇。

    四、承保时限

    中央和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期限从2021年--2023年,为期3年。

    五、综合保险

    中央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

    1.玉米种植保险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直接造成保险玉米损失,且旱灾、病虫草鼠害损失率达到50%(含)以上;其他原因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保额每亩玉米的保额为360元。

    (3)费率及保费:每亩玉米保险费率为7%,保费25.2元/亩(中央财政补贴45%,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10%,财政补贴5%,农户个人承担15%)。

    2.马铃薯种植保险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直接造成保险马铃薯的损失,且旱灾、病虫草鼠害损失率达到50%(含)以上;其他原因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保额:每亩马铃薯的保额为500元。

    (3)费率及保费:每亩马铃薯种植保险费率为6%,保费30元/亩(中央财政补贴45%,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10%,财政补贴5%,农户个人承担15%)。

    3.油料作物(油菜、油葵、大豆)种植保险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油料作物的损失(毁),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雪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病虫草鼠害。

    (2)保额:每亩油料作物保额为300元。

    (3)费率及保费:保险费率6%,保费18/亩(中央财政补贴45%,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10%,财政补贴5%,农户个人承担15%)。

    4.能繁母猪保险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能繁母猪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第项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能繁母猪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2)保额:每头能繁母猪的保额为1500元。

    (3)费率及保费:每头能繁母猪保险费率为6%,保费90元/头(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各2.5%,个人承担20%)。

    5.育肥猪保险

    (1)保险责任:主要疾病和疫病、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蓄洪除外)、风灾、雷电、地震、冰雹、冻灾)、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和政府强制扑杀(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专项补贴的差额为限)等。

    (2)保额:每头育肥猪保额为800元。

    (3)费率及保费:每头育肥猪保险费率为5%,保费40元/头(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各2.5%,个人承担20%)。

    6.奶牛养殖保险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奶牛死亡,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及强制免疫副反应等疾病和疫病;

    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

    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

    物体坠落;

    由于发生第项中列明的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奶牛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2)保额每头奶牛的保额为8000元。

    (3)费率及保费每头奶牛保险费率7%,保费560/头(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5%,市财政补贴2.5%,县财政补贴各2.5%,个人承担20%)。

    森林

    二、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

    马铃薯区域收入保险

    省级政策性马铃薯区域收入保险为我县2021年新开展的试点农业保险,围绕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要求,鼓励各乡镇积极开展马铃薯区域收入保险,提高马铃薯主导产业风险保障水平,确保我县主要农产品粮食安全。根据《关于开展省级政策性马铃薯区域收入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晋财金〔2021〕33号)文件精神对于投保的建档立卡脱贫户自缴保费,保险机构对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保费给予全额免除;对于投保的非建档立卡脱贫户自缴保费,可以通过村委光伏收益、村集体资金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

    1.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和划定的保险区域内,由于各类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和非人为原因的病虫灾害,导致投保马铃薯所在区域每亩实际产量降低,或由于市场供应变化导致投保马铃薯价格下降,亦或两者同时发生造成该区域保险马铃薯的每亩实际收入低于保单约定的每亩保障收入。

    2.保额:每亩马铃薯的保额为800元。

    3.费率及保费:每亩马铃薯区域收入保险费率为8.265%,保费66.12/亩省级补贴50%,市级补贴10%,县级补贴10%,农户个人承担30(脱贫户全额免交,其他户免交20%)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各职能部门及乡镇按照县政府安排,认真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财政局牵头做好农业保险遴选及保险区域分工,农业局、畜牧中心负责政策宣传,并同财政做好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及社会满意度调查等工作。各保险机构在划定的区域内开展相关险种的承保工作,不得跨区域承保。各乡镇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农户积极参保,若发生保险事故后,由乡镇村及时向承保公司投案并协助做好勘察理赔工作。

    (二)保障经费,全面推进。

    县财政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建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预决算制度,将保费补贴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按时编制保费补贴年度计划,将本级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承保进度,及时审核和拨付应匹配的保费补贴资金。

    (三)规范管理,加强监管

    各有关部门和承保机构要严格坚持投保自愿原则,充分发挥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户自愿参与农业保险,做到“愿保尽保”。

    承保机构要对保险标的数量、权属和识别信息等核心要素据实进行审验,保险合同应由被保险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确保承保信息真实准确。要严格执行承保公示、“见费出单”和单证发放到户制度。严禁以各种方式欺骗、误导或者强制农户投保,严禁违规代垫保费、抵扣补贴、抵扣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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