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8月6日讯(记者王龙飞)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就加强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应急管理局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防洪安全,强化应急准备。
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指出,当前我省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对汛期矿山安全防范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及时化解汛期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突出防洪安全,深入开展汛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通知明确,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始终绷紧防汛防洪安全这根弦,督促矿山企业结合当前当地汛期地形地貌、山川河流、水系密度等各种孕灾因素威胁,深入开展矿山、尾矿库汛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修筑堤坝、开挖沟渠、构筑挡水墙、疏排水、探放水、注浆加固等措施,建立完善地面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防止洪水灌井、溃水溃沙。要严防露天矿山滑坡灾害,严防尾矿库溃坝和泄漏,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联动,警惕山洪、泥石流、溃坝、灌井、淹井、溃库、地面构筑物损毁,雨后灾害叠加突发,井下径流突增,风险隐患恶化加剧等,紧盯江河决口、“三下”采矿、病险水库、薄弱堤段、险工险段、松软山体等,督促矿山企业不间断加强露天矿、井工矿、尾矿库动态排查除险。
强化应急准备,有效提升矿山防汛防洪应急能力。通知提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立即动员辖区内矿山救援队伍按照矿山救援规程做好防洪“临战”准备,遇有重大灾情险情,及时召请出动参加抢险救援,同时要切实督促矿山企业统筹好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救援力量、救援物资、救援设备前置,时刻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应急部门和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汛期“五制度一预案”,即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降雨过程中重点部位检查巡查制度、灾害或险情信息报告制度、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制度、极端天气条件下紧急停产撤人制度,发现重大险情或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强化临灾预警“叫应”工作机制的落实,强化企业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制度的落实,并严格落实事故及重大险情1小时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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