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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下发通知 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来源: 山西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 2023-10-12 10:51

    本报太原10月11日讯(记者王佳丽)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指出,各煤矿企业要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瓦斯防治责任体系和以技术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瓦斯防治技术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全员瓦斯防治岗位责任,制定完善瓦斯防治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抓好监督考核,保证瓦斯治理费用投入。
      要进一步强化瓦斯抽采,深化抽采达标精细化管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以瓦斯抽采为重点,以通风系统和瓦斯地质为基础,以安全监控系统为保障,全面建设完善“抽采达标、通风可靠、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坚决保证瓦斯抽采效果,坚持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抽采作业要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要进一步强化通风安全管理。各煤矿企业要保证通风系统合理可靠,风量充足,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违规串联通风,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严禁无计划停风、随意停送电。
      要进一步强化关键环节瓦斯管理,夯实瓦斯防治工作基础。各煤矿企业要认真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无计划停风、通风系统调整、启封密闭、瓦斯排放、井下爆破、揭煤、井下动火、巷道贯通、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采煤工作面末采回撤等可能引起瓦斯超限关键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超前研判风险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实到现场、把隐患消灭在现场。开采自燃或容易自燃煤层的高突矿井,要强化瓦斯防治和防灭火双重管理,防止灾害叠加引发事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大力实施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特别是突出危险性预测和措施效果检验关键性指标必须测定到位,措施效果检验指标全部达标后方可施工,确保彻底消除突出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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