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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第10号
    来源: 岚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08-28 10:05

    监督举报地址:岚县应急管理局    举报电话0358-6722380    邮箱lxyjglj6722380@163.com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违法主体(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

    违法事实及证据

    行政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岚县信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案

    (岚)应罚【20230020

    2023815

    岚县信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127MA0KYJEE6F

    地址:岚县东村镇西村

    法定代表人:侯明明

    2023年6月29日,岚县应急管理局接到上级交办的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线索,岚县应急管理局危化执法分队于当日制订《现场检查方案》,并依据批准的《现场检查方案》对岚县信达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1.在原加油站设计5个储油罐外私自增设汽油储油罐2个。2.未按国家标准数量储存危险化学品,《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9。(该加油站设计为二级加油站,设计储存量折算后为135立方。现增加2个储油罐后实际储存量为195立方,达到一级加油站标准的储存量)。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 二十条(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该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主要证据:《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以上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人民币壹拾万元(100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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