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兴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岚政发〔2026〕1号)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01-07 09: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经2026年1月6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兴旺同志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队长。
决定免去:
俎亮平同志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职务;
李智勇同志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卢新文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刘润生同志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和平同志岚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岚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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