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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文书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8-21 13:22

    提建议领衔代表:姜晓丽

    建议题目:建设公益性儿童娱乐场所,保障少年儿童身心健康

    回复内容:

    姜晓丽代表:

    您提出的《建设公益性儿童娱乐场所,保障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第B类第3号),已于2025年5月22日收悉,经5月29日研究安排,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设公益性儿童娱乐场所,保障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提案已收悉,该提案聚焦民生关切、着眼未来发展,深刻阐述了建设公益性儿童娱乐场所对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意义,所提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完全赞同提案观点,并对您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真挚情怀表示崇高敬意。接到提案后,我局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现将相关工作计划和举措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使命担当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建设安全融优质、错惠的公益性儿童娱乐场所,是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完善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体现。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质量安全和市场秩序的守护者,保障儿童安全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切实把保障儿童娱乐场所安全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为孩子们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安全的蓝天。

    二、构建“全周期”安全监管服务模式

    我局将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追溯”的全周期监管服务机制,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监管。

    (一)规划建设阶段:主动靠前,提供“嵌入式”服务

    1.成立技术服务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产品质量监管科、标准化科等业务骨干组成,主动与项目牵头部门(住建局、教育局)和运营单位对接,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

    2.提供特种设备“预审核”服务:若规划涉及大型游乐设施,专班将提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规标准咨询,对设备的选型、供应商资质、安装要求等提出专业建议,指导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程序,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3.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咨询:向建设方提供儿童游乐设施材质、户外地垫、儿童家具等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信息,协助其建立严格的采购品控流程,避免采购不合格产品。

    4.参与项目论证评审:积极派员参与项目规划论证和设计方案评审,从安全监管角度提出专业意见。

    (二)运营维护阶段:严格监管,实施“精准化”守护

    1.特种设备安全“紧盯不放”:

    实施“一台一档”:对所有纳入监管的大型游乐设施建立详细档案,包含设备信息、使用登记、检验报告、日常维护记录等。

    实行“定期体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压杠、安全带等安全保护装置、日常运行记录、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确保设备“带病不运行”。

    强化应急管理:督促运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护航”:

    将公益性场所用品纳入重点抽检目录:每年制定专项抽检计划,对场所内的儿童玩具、护具、塑胶地垫等产品进行随机抽检,重点检测邻苯二甲酸酯、可迁移元素、机械物理强度等安全指标。

    (三)持续改进阶段:智慧赋能,推动“社会性”共治

    1.推行“阳光监管":在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大型设备的检验合格标志、监管责任人员信息,扫码即可查看抽检结果,压实运营单位主体责任,保障家长知情权、监督权。

    2.打造宣传阵地:联合教育、卫健部门,利用场所开展“质量安全小课堂、特种设备安全体验日”等生动有趣的宣传活动,将娱乐场所变为普及安全知识的科普基地。

    3.建立评估反馈机制:定期对场所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向运营单位和主管部门反馈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

    三、强化协同,凝聚工作合力

    我局将坚决摒弃“部门思维”,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汇报,积极协同:定期向项目牵头部门通报监管情况,主动参加项目协调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与文旅、教育、住建、卫健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社会共治,广泛参与:鼓励家长、志愿者参与监督,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您的持续关心和各界共同努力下,一定能为我县少年儿童打造出安全、快乐、充满欢声笑语的成长空间。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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