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建议领衔代表:李君连
建议题目:关于加大风光新能源项目综合开发利用力度
回复内容:
关于对李君连委员建议的答复
李君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风光新能源项目综合开发利用力度》(第A类3号),已于2024年7月17日收悉,经8月16日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光伏产业与农业产业的融合重要意义
光伏产业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创新具有多方面的重大意义。
首先,从能源角度来看,能充分利用农业空间安装光伏设施,生产清洁电能,为国家能源转型提供有力支持,减少对传统化石能源的依赖,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其次,对于农业产业而言,光伏设施可以为农作物或养殖区域提供一定的遮阳、避雨作用,调节局部小气候,有利于部分农作物生长及养殖环境的改善。同时,融合发展可以拓展农业经营主体的收入来源,提升农业产业的经济效益。
二、光伏产业与农业产业融合两种模式
1、光伏农业大棚模式
建设光伏农业大棚,棚顶安装光伏板发电,棚内进行各类农作物种植、花卉栽培或食用菌养殖等。这样既不占用额外土地资源,又能实现发电与农业生产两不误。优化大棚设计,确保采光、通风等条件满足不同农作物生长需求,同时提高光伏板的发电效率
2、农光互补模式
在荒地,一般农田等区城建设光伏电站的同时,进行适宜的农作物种植或畜牧养殖。例如,在光伏板下种植喜阴的中药材、牧草等。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综合利用规划,避免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面临的挑战及问题
1、技术挑战
光伏设施与农业生产设备的兼容性问题。建议加强技术研发,推动光伏设备与农业机械、灌溉系统等的协同设计和优化,提高融合系统的整体效率。农业生产对光照、温度等环境条件要求较高,而光伏板的遮挡可能会影响农作物生长。可通过选择适宣的农作物品种、调整光伏板安装角度和高度等方式来缓解这一问题。
2、资金投入问题
光伏产业与农业产业融合项目通常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建议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如提供财政补贴、低息贷款等,鼓励企业和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融合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 PPP 模式等多种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3、管理协调问题
涉及两个不同产业,管理部门和管理模式存在差异。建议建立跨部门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融合项目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加强对农业经营主体和光伏企业的培训,提高其对融合项目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
总之,光伏产业与农业产业的融合创新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面临的挑战,可以实现两大产业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4年9月3日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