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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文书(第39号)
    来源: 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8-07 12:07

    提建议领衔代表:兰立民

    建议题目:关于规范县城电动自行车的建议

    回复内容:

    关于对兰立民代表建议的答复

    兰立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电动自行车的建议》(第39号),已于2025年5月30日收悉,经7月16日队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路面执法管理。我队将加大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重点查处不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在上下学高峰时段加强学校周边秩序维护,采用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二、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联合社区、学校等单位开展多渠道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典型案例警示、现场宣讲等方式提升骑行者安全意识。重点加强对学生家长群体的安全教育,促进安全骑行习惯养成。

    三、加强源头监管力度。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监管,严格查处销售非标车辆行为。定期对销售商户进行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市场上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标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二0二五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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