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文书
来源:
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8-14 11:44
提建议领衔代表:邸国艳
建议题目:关于加强城市规范管理的建议回复内容:
关于对邸国艳代表建议的答复
邸国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规范管理的建议》(第70号),已于2024年6月28日收悉,经7月8日队队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大管理力度。我队持续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每日出行高峰期间安排警力对城区主要路口、路段进行动态巡逻管控,采取日常查控和统一整治相结合的方式,严查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无证、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二、开展广泛宣传。我队坚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家庭、农村进行交通安全宣讲,重点宣传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随意变道、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及后果,讲解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灯、按规定路线行驶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同时,通过媒体平台对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三、优化交通设施。我队已于2023年对我县城区主要道路的设施设备进行完善,重新施划了指示标线,并优化路口信号灯。
四、开展护学岗工作,我队对城区护学岗队伍增加警力11人,在辖区学校上学、放学的重要时段执勤,指挥、疏导交通,维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并对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标牌、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情况进行摸排,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14日
相关链接
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网站标识码:1411270001 晋ICP备19007275号-1
联系电话:0358—6723175
晋公网安备 141127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