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40号)答复文书
来源:
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3-11-01 17:51
任美玲、刘四连、冯侯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整治县城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第40号),已于2023年7月17日收悉,经7月21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现将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尊敬的任美玲、刘四连、冯侯柱代表:
感谢三位代表在百忙之中给我们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回复如下:
一、加强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是我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年春、秋开学及中、高考期间对全县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进行地毯式检查,同时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全力保障我县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多次对校园周边商铺、摊贩严查重处。并在2020年之前规定在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只允许售卖学生学习用品(2022年以后办证照移交审批局)。流动食品摊贩的管理(由城管大队管理),下一步,我局结合三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大检查频次、执法力度,规范经营行为。整治规范一批,打击关停一批,并将整治情况向三位代表反馈。
二、科普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尤其是送食品安全知识进中小学校园,并通过学校与家长沟通,加强中小学生的识别能力,增长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知识。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达到食品安全社会共享共治的目的。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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