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将岚县烈士陵园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批复(岚政函〔2025〕24号)
来源: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5-06-03 17:28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局《关于将岚县烈士陵园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的请示》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岚县烈士陵园确定为县级烈士纪念设施。请你局会同相关单位,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公布、备案相关工作。
岚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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