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岚县重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确保文物安全与合理利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岚县重点文物保护产权国有化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推动岚县文物保护事业迈向新高度。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小明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程智芳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艳文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牛 耘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程志鸿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郭炳正 县政府办副主任
梁建峰 县委统战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兰少峰 县委史志办主任
兰济深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史俊生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索建光 县工信局副局长
卢新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贾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邸拴珍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拴莲 县交通局副局长
冯永军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元宝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艳香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翠花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牛建锋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朱 花 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马完珍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小军 县林业局副局长
孙 涛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旅局局长牛耘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及吕梁市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岚县重点文物产权国有化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各部门,解决岚县重点文物产权国有化中的土地、资金、手续等问题。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运转,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与流程,统筹安排产权清查、评估、国有化转化等工作任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工作落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梳理工作进展,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推动成员单位协同合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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