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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岚县重点文物保护产权国有化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岚政办函〔2025〕1号)
    来源: 岚县文旅局  发布时间: 2025-03-19 17:47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岚县重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确保文物安全与合理利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岚县重点文物保护产权国有化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各项工作,推动岚县文物保护事业迈向新高度。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小明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程智芳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艳文    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牛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程志鸿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郭炳正    县政府办副主任

            梁建峰    县委统战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兰少峰    县委史志办主任

            兰济深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史俊生    县教育科技局副局长

            索建光    县工信局副局长

            卢新文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邸拴珍    县住建局副局长

            刘拴莲    县交通局副局长

            冯永军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元宝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艳香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马翠花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牛建锋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朱      县统计局副主任科员

            马完珍    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小军    县林业局副局长

            孙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文旅办公室主任由县文旅局局长牛耘同志兼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及吕梁市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岚县重点文物产权国有化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各部门,解决岚县重点文物产权国有化中的土地、资金、手续等问题。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运转,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与流程,统筹安排产权清查、评估、国有化转化等工作任务,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推进工作落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梳理工作进展,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及时传达领导小组决策部署,推动成员单位协同合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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