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人民政府 关于《岚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政府和社会资本 合作(PPP)项目合同》的批复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3-01 17:54
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岚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岚县乡村振兴示范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2、望你局依据此批复及时组织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同时依照相关程序,履行项目实施机构职责,加强对项目公司履约行为的监督,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岚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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