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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岚县人民政府关于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山西省财政统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PPP项目申报工作请示的批复(岚政函〔2022〕22号)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2-04-05 10:30

    岚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开展山西省财政统筹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PPP项目申报工作的请示岚财字〔2022〕17号收悉,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申报的2022年至2024年我县拟实施的20个(试点村)美丽乡村(PPP项目)。其中:

    2022年,拟上报6个村(普明镇马坊村、普明镇普明村、东村镇东土峪村、社科乡兰家舍村、梁家庄乡梁家庄村、岚城镇王家村);

    2023年,拟上报7个村(界河口镇东口子村、界河口镇西口子村、上明乡上明村、王狮乡蛤蟆神村、顺会乡刘衬会村、东村镇东阳涧村、普明镇前祁村);

    2024年,拟上报7个村(岚城镇前庄村、东村镇天窊村、梁家庄乡高家坡村、顺会乡顺会村、普明镇大贤村、社科乡普通村、王狮乡史家庄村)。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主动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会同县住建及有关乡镇做好资金的申报、使用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让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岚县人民政府

    20223月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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