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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岚河水环境污染源及治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岚政办函〔2021〕9号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11-10 1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政府办督查室会同环境局、水利局、畜牧中心,就岚河水环境污染源及治理情况,对岚城河、普明河、上明河、王狮河及顺会乡、社科乡、东村镇重点主流支流河道、离河较近的养殖企业、工业企业、县城内提升泵站和污水溢流口、重点修车摊点、污水处理厂、县城内黑臭水体等存在的水环境污染源及治理情况,近期开展了为期11天的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近年来的岚河水质情况

    岚县县域内的主要地表水为岚河,属汾河支流。岚河出境曲立断面为国家考核断面(以下称断面)。通过近年来我县对岚河水环境的综合治理,2019年断面水质首次退出劣五类水质,达四类水质要求。在2020年达到三类水质要求,符合国家考核标准。到2021年1—10月份,断面水质又下降为四类水质,不达国家考核标准。

    二、督查发现的问题

    1、北村桥河道生活污水长期直接排入河道;(责任单位: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2、岚河北路东村桥河道黑臭水体聚集,每逢降雨会大量冲入河流;(责任单位: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3、顺会河上村至赵朝舍河道地势低洼,形成死水,淤泥聚集,形成黑臭水体,每逢降雨会大量冲入河流;(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4、普明河大贤段大贤村污水储藏罐有污水溢流流入河道现象;(责任单位:普明镇)

    5、天洼村溢流提升泵站污水储藏罐有污水排入河道现象;(责任单位:东村镇  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

    6、县城四个提升泵站溢流口:育才学校溢流口、东村大桥溢流口、北村桥溢流口、美术馆背后溢流口,每逢降雨雨水进入污水管网,导致污水溢流进入河道,要加强管理整治;(责任单位:县城乡环卫和市政服务中心)

    7、今年4月、8月份,环保部采测断面水质数据显示定类因子为石油类、化学需氧量超标,经邀请省专家排查,疑与煤矿井下乳化液局部泄露有关。要加强煤矿乳化液登记处置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岚县分局)

    8、岚城镇:

    1)岚城东门桥底有烂土豆一堆,需要清理;

    2)岚城东门桥下游河段,河岸有垃圾,离河不足20米有个垃圾场,建议移除;

    3)河岸有个小型养殖场(紧挨卫生院),10头牛左右,沿河养殖放牧,粪便极易排入河道,建议改变养殖地点;

    4)东门桥下游河段内有死狗和废弃轮胎,需要清理。

    9、上明乡:

    1)瓮子村河道内违规建桥两处(未涉河审批,未防洪评价),村里河道一处,村口河道一处,建桥河道都有建筑垃圾需要清理;

    2)瓮子河有生活垃圾倾倒(戏台跟前),瓮子前村河道有生活垃圾倾倒,需要清理;

    (3)上明河与顾尾头河交汇处有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顾尾头村西上明河道有生活垃圾和牲畜粪便,需要清理,河道内打场,需要劝离;

    4)兰家峪村桥头河道有建筑垃圾、炮竹等,需要清理。

    10、王狮乡:

    1)府台河支流,沿河很长距离河道内生活垃圾倾倒,需要清理,河道卫生要保洁;府台河道附近有约10头牛的养殖户,河道附近有牛粪堆积,雨季极易冲入河内,需要改变养殖地点或整改;

    2)普家庄助福养鸡场,粪便在路边堆放,无防护无硬化,建起粪场未用。需及时清除粪便和规范粪便处置方式;

    3)李家湾村有个30头牛以上的养牛场,在紧挨河道建场,无堆粪场,粪便极易排入河道。建议改变养殖地点或严格整改;

    4)李家湾河道两侧有垃圾和堆放柴草,需要清理和整治。

    11、普明镇:

    1)马坊村河道有生活垃圾,需要清理;

    2)小万村河道桥梁施工,有建筑垃圾,需要清理;

    3)柳峪河道河床内有放牧牛现象,需要劝离和教育引导。

    12、社科乡:

    1)阳坡村河道有垃圾,需要清理;

    2)昌恒煤矿附近有养鹅户,20只左右,离河道很近,对河水有污染隐患,建议整治;

    3)曲立断面有垃圾倾倒,需要清理;

    4)葛铺村桥洞内有色垃圾较多,遇降雨会冲入河流,需要清理;

    5)浮家峪桥河道少量有色垃圾和生活垃圾,需要清理。

    13、顺会乡:

    1)亨旭煤业路桥河道两侧有垃圾,需要清理;

    2)北白家庄桥底有一堆破烂衣服,需要清理;

    3)牛湾子村排水壕有垃圾,需要清理;

    4)岚县众辉养殖有限公司湿粪大面积贮藏,没有硬化,离河道近,需要整治;

    5)顺会加气站对面河道有色垃圾,需要清理。

    14、东村镇赵朝舍段顺会河高速连接口处,河道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较多,需要清理。(责任单位:静兴高速岚县协调办公室)

    三、乡镇的河道整治工作

    1、在听取了督查组的问题反馈后,各乡镇表示,要严格对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整改落实,对河道内的垃圾,收完秋后要坚决彻底清除,对其他历史遗留问题和整治时会损害老百姓利益的污染问题,要想办法妥善逐步解决。

    2、通过督查发现,各乡镇都制定了长效的河道监管整治工作机制,乡镇书记和乡镇长都能按制度定期巡河,分管副职经常巡河,村级河长和保洁员经常保洁清理。极大地推动了河道整治工作,使所辖河道卫生面貌有了明显的改观。

    四、工作要求

    1、有些季节性河道和支流河道是比较偏僻或隐蔽的,也是乡镇最容易忽视、不注意整治的地方,这些河道极易长期产生大量的有害垃圾,若遇大雨都会冲入河道污染水体,是影响水质的重要因素。希望各监管部门和乡镇在排查整治时不可遗漏。

    2、岚河水环境涉及点多面广,影响因素复杂繁多,督查组在较短的时间内,不能全面准确地发现所有的问题。需要监管部门和责任主体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彻底整治。

    3、各责任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引起重视,认真履职,立即整改,在工作中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不能置之不管,要打报告求帮助,不可贻误工作。被上级部门督查到会对县政府严肃问责。

    4、岚河水环境治理和改善,是一个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各责任单位和乡镇必须坚持不懈、用心用力,长抓常管。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各监管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水环境治理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尽职尽责,确保我县水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各责任单位务于11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或整改计划盖章报县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牛宇钊

    邮箱号:zfb6722129@163.com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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