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局:
按照《中共山西省民政厅党组印发<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全省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民党组发[2019]23号)、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吕办发[2020]16号)、《吕梁市民政局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实施敬老院提质升级工程的通知》(吕民发[2019]56号)文件要求,需对我县乡镇敬老院提质升级进行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合优化敬老院布局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供养人员少、房屋简陋、设施陈旧、安全系数低、服务质量差的乡(镇)敬老院实施整合关闭,要求民政局及相关乡镇本着“积极稳妥、高度负责、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将被整合机构的特困老人妥善安置,提升其生活质量。
二、推动法人登记和规范化管理
按照《吕梁市民政局、吕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我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的通知》(吕民发[2014]38号)文件要求,2021年对我县整合后保留的乡镇敬老院全部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县民政局对乡镇敬老院实行直接管理,切实解决乡镇敬老院“二元”管理体制问题。
三、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吕政办发[2018]86号),将我县敬老院运转经费列入2021年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敬老院运行困难的问题。同时,要积极优化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结构,解决敬老院服务人员短缺问题。
四、具体工作要求
民政局、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通知精神,及时研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整合关闭的敬老院要做好资产登记保全工作,相关乡(镇)尽快做好财务结算审计、资产登记工作,并及时与民政局做好移接交工作,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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