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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岚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岚政办函〔2021〕3号)
    来源: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4-10 10:2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岚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已经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岚县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 

        

      岚县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计生协)是中共岚县县委领导的全县性群团组织,是推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家庭和谐幸福的重要力量。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及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国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国办发〔2018〕12号)、《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晋政办函〔2019〕107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吕梁市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函〔2020〕3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基本要求和基本特征,以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以解决计生协组织存在的体制、机制突出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引领和服务群众能力为根本,大力推进计生协机构设置、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等内容改革创新,团结引领广大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自觉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促进全县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健康岚县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方向,加强政治引领,把广大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团结在党的周围;坚持服务群众,以满足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载体;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作中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补齐短板不足,加强自身建设;坚持面向基层,下移工作重心,推动资源和力量向基层倾斜,做到顶层设计源自基层、改革成果惠及基层。 

      (三)主要目标 

      全面深化计生协组织在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工作载体、服务模式和干部队伍等方面的改革,进一步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遍布城乡、高效运转”的组织网络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广大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的政治引领和服务能力,全面落实中央赋予的“六项重点任务”,真正把计生协组织建设成为“政治靠得住、群众信得过、工作过得硬”的枢纽型群团组织。 

      二、改革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职能任务 

      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卫生健康机构组建,人口计生工作由控制人口数量为主向调控总量、提升素质和优化结构并重转变,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家庭转变,由主要依靠政府力量向政府、社会和公民多元共治转变。计生协作为卫生健康领域最大的群众团体和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在认真履行团结引领、宣传倡导、生育关怀、家庭服务、权益维护、国际合作等既有职能的基础上,应紧紧围绕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六项重点任务,发挥优势,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 

      (二)进一步理顺机构体系 

      1.调整完善计生协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及其职责。根据中国计生协机构设置向上对口、向下适应的改革要求,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比照工青妇等其他群团组织落实职级待遇,配备科级专职副会长,在增加编制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县计生协机关内设机构,科学制定“三定方案”,理顺职能,完善职责,促进县计生协职能转变和工作转型。 

      2.推进县级计生协机构改革和建设。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任务的“四有”目标,积极推进县级计生协组织机构建设,列入群众团体序列,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根据吕编办字[2020]122号《关于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更名的通知》要求,将岚县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更名为岚县计划生育协会。配齐领导班子,落实职级待遇,完善内设机构,落实工作职责,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 

      3.健全完善基层计生协组织网络。坚持完善乡镇(城管委)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乡级计生协会长、卫生计生办公室主任担任乡级计生协秘书长的组织机制,推进乡镇(城管委)卫生计生办公室和计生协职能融合,并通过内部调剂等方式,选配人员从事乡级计生协工作。村(社区)计生协应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公共卫生服务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4.拓展新行业新领域计生协组织覆盖面。通过“党支部+计生协”“商会+计生协”“工会+计生协”等形式,逐步在企业、工业园区、集贸市场、高校等流动人群集聚地和非公企业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内建立计生协组织,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从事计生协工作,进一步扩大计生协组织的覆盖面。 

      5.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按照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专业化培训模式,在县级以上计生协建立志愿者注册平台,招募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法律援助、生殖健康等专业人才,组建计生协志愿者队伍,面向计生特殊家庭(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及青少年、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定人群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 

      1.扩大领导机构覆盖面、代表性。完善全县计生协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制度。调整优化全县计生协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成员结构,在全县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换届时,来自基层一线人员占会员代表、理事、常务理事的比例要分别达到80%、50%、30%。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建立健全全县会员代表联系基层计生协、会员群众的工作制度。发挥理事专业优势,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畅通理事建言议事渠道。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优化计生协领导班子。县计生协会长由党委、政府现任分管负责人兼任。同时按照专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计生协副会长。副会长设2人,兼职副会长由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担任,专职副会长由原计生协办公室主任担任。 

      3.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注重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群众工作经历,加大公开遴选、择优选调干部力度,实现干部队伍有专有兼、有进有出,形成一支以专职干部为骨干、兼职干部和干部系统交流为重要支撑的精干高效的机关干部队伍;支持采用兼职等方式吸引社会人才加入计生协工作队伍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机关编制30%的比例,确定兼职干部和干部系统交流数量,提出选派计划和人员建议,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开展选派工作。加强计生协机关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干部使用上的双向交流。探索项目招聘等用人形式。 

      4.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基层制度。县计生协干部每年下基层不少于30天。 

      (四)认真落实新增的“六项重点任务” 

      1.宣传教育。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培育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创建评选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营造热爱健康、追求健康、促进健康的社会氛围。 

      2.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了解青少年、新婚育人群、中老年和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生殖健康需求,深入城乡社区、用人单位、学校和家庭开展生殖健康知识普及和义诊咨询活动。实施农村妇女生殖健康项目,积极承接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好青春健康教育、家庭健康素养促进等服务品牌。 

      3.优生优育指导。聚焦生育行为全周期,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培训,普及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和育儿期知识,提供均衡营养、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遗传病筛查、孕产期保健等优生咨询,筑牢人口质量“第一道防线”。广泛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

      4.计生家庭帮扶。深入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关怀行动,在生活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经济支持、养老关怀等方面为计生特殊家庭提供精准服务。协助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落实计生特殊家庭就医、养老服务等扶助关怀政策。深化计生家庭发展致富、救助贫困母亲、家庭健康促进活动等项目。深入实施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现计生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全覆盖,探索开发符合育龄群众和计生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 

      5.权益维护。探索维权模式、载体和形式,引导计生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计生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服务乡村振兴,使计生协组织成为家庭发展的“助推者”、计划生育权益维护的“代言人”、计生特殊家庭的“贴心人”。 

      6.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探索建立流动人口服务工作新机制,协助政府推进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计划,推动落实流动人口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惠,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流动人口家庭发展能力。关怀关爱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 

          (五)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 

      1.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围绕新时代计生协工作的任务和特点,制定全县计生协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划,原则上两年对县级计生协骨干进行一次轮训,着力提升新形势下全县各级计生协组织和广大计生协工作者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2.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充分发挥计生协扎根基层和善于组织群众、动员群众的优势,在健康岚县建设、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和领域找准切入点,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不断增强计生协组织围绕大局、服务群众的能力。 

      3.建立多元化工作平台。巩固完善“会员之家”等基层宣传服务阵地,利用“5.29会员集中活动日”等重大纪念日和传统节假日,开展经常性、便捷化的宣传服务活动;加强网上计生协建设,形成网上网下相互促进、有机融合的宣传服务新格局;依托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立生殖健康咨询专家队伍、青春健康俱乐部、青春健康同伴社等宣传咨询服务阵地,组织开展科学育儿、早期发展、健康咨询等公益活动。 

      4.打造品牌化服务项目。做强做大计生系列保险、青春健康教育、家庭健康促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生殖健康咨询服务、流动人口服务、暖心行动等既有服务品牌项目,根据群众需求创设新项目,着力打造岚县特色的计生协品牌项目,加快引导工作由活动型向项目型转变。 

          5.构建协同化工作格局。进一步深化与其他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合作,积极构建爱心企业、行业协会、慈善机构等中介组织合作参与平台,围绕群众需求找准结合点,整合资源,设计项目,合力推进家庭发展、扶贫济困、维权保障等工作。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委对计生协工作的领导。落实好党建带群建制度,将计生协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格局。要加强党对计生协工作的领导,县计生协党员领导成员3人以上的,经县委批准应该设立党组,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听取计生协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计生协的协作机制,县计生协主持工作的专职(常务)副会长进入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党组或班子。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计生协专职(常务)副会长推荐为同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动建立下级计生协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会长、秘书长人选向上级计生协备案的工作机制。支持计生协组织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考核、评先评优、工作激励机制。 

      (二)加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计生协的业务指导。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计生协工作的指导职责,将计生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计生协重点工作考核评估机制。要创造条件保障计生协参与卫生健康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系统解决制约计生协组织发展的运行机制、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问题,实现卫生健康行政工作与计划生育群众工作有效衔接、良性互动。继续保持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联系计生协会工作的机制。顺应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需要,支持计生协按照“人随事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服务职能,构建权责统一、财权事权相匹配的工作体制。 

      (三)加强财政部门对计生协工作的经费保障。财政部门应根据计生协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开展的工作项目给予必要支持,核定相应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财政、民政等部门要支持计生协依法依规筹措事业发展资金或生育关怀基金,建立募集、管理、使用全过程公开和社会监督评级机制。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山西省计生协及市卫健委、市计生协的指导下,县卫健局、县计生协负责领导和统筹推进全县计生协改革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为计生协改革创造良好条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统筹协调推进。县委、县政府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保证,推动县级计生协改革和基层计生协融合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改革方案》要求,县级计生协改革任务要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三)强化督导检查。按照责任分工,对落实改革方案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偏差问题,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要及时总结改革情况,评估改革成果,完善相关措施,持续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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