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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河口四期风力发电项目启动征收岚城镇 部分村集体土地预公告
    来源: 岚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4-28 18:15

    河口四期风力发电项目属于县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岚城镇部分村集体土地0.7213公顷(10.8195亩),使用原国有土地0.1355公顷(2.0325亩),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村民委员会:岚城镇圪达底村民委员会后子坪村民委员会栗家村民委员会山阳会村民委员会

    二、权属状况:岚城镇圪达底后子坪栗家山阳会村村集体所有

    、拟征收土地位置面积范围:

    位置面积范围:位于岚城镇圪达底0.1329公顷栗家0.3975公顷、山阳会0.1909公顷(具体位置及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公告时间:

    2026428—2026515日止(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时间:2026516日起

    2、调查地点:拟征收土地范围

    3、调查程序:

    1)由岚县自然资源局勘测定界拟征收土地范围。

    2)由岚城镇牵头组织调查人员对拟征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情况实地调查并填表确认。

    4、调查参加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岚城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岚城镇圪达底后子坪栗家山阳会

    、相关要求:

    1、岚城镇圪达底后子坪栗家山阳会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委托他人代理。

    2、本公告出台后,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相关媒体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位置影像图

    特此公告

    202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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