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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岚县晋通风力发电项目启动征收界河口镇部分村集体土地预公告
    来源: 岚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6-05 16:30

    岚县晋通风力发电项目属于县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符合相关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征收界河口镇部分村集体土地1.787公顷(26.805亩),使用原国有土地0.1282公顷(1.923亩),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村民委员会界河口镇赤湾子村民委员会闫家湾村民委员会杂石沟村民委员会阳寨村民委员会大蛇头村民委员会小蛇头村民委员会

    、权属状况:界河口镇赤湾子闫家湾杂石沟阳寨大蛇头小蛇头村村集体所有

    、拟征收位置范围:

    面积:赤湾子1.1928公顷闫家湾0.1545公顷、杂石沟0.0137公顷、阳寨0.0473公顷、小蛇头0.3784公顷、大蛇头0.0003公顷(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

    位置范围:位于界河口镇赤湾子闫家湾杂石沟阳寨大蛇头小蛇头村(具体位置及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

    、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土地。

    、拟征收土地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公告时间:

    202665—2026622日止(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1、调查时间:2026623日起

    2、调查地点:拟征收土地范围

    3、调查程序:

    1)由岚县自然资源局勘测定界拟征收土地范围。

    2)由界河口镇牵头组织调查人员对拟征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权属情况实地调查并填表确认。

    4、调查参加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界河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界河口镇赤湾子闫家湾杂石沟阳寨大蛇头小蛇头

    、相关要求:

    1、界河口镇赤湾子闫家湾杂石沟阳寨大蛇头小蛇头土地承包户和相关权利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参与调查、清点、确认工作。不能直接到场参加的,应当提供书面委托,委托他人代理。

    2、本公告出台后,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相关媒体公告。

    附件:征收土地位置影像图

    特此公告

    202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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