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中旬至2024年2月中旬,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岚县医药领域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5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十五届县委第五轮巡察集中反馈会议精神,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狠抓整改落实
卫健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支持县委巡察工作,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县委第三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细化整改任务
根据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卫健局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岚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岚卫组〔2024〕6号),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解决存在问题责任到人。
(三)推动整改落实
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卫健局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标对本,剖析原因,明确责任,以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效提升整改质量。2024年7月18日,卫健局召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商会,按照协作机制工作制度,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中的职责,搜集上报腐败问题线索,进一步落实全国、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
截至目前,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1个,完成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100%。制定整改措施2项,完成整改2项,完成率100%;健全完善制度1项。
二、凝心聚力,稳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关于贯彻落实《岚县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的整改情况
扎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动岚县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2024年5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后,我局立即督促普明卫生院和大蛇头卫生院交回正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于2024年6月4日,普明卫生院和大蛇头卫生院交回了正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文件。2024年7月18日,卫健局召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会商会。会上,教育局、公安局、行政审批局、市场局、工信和科技局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汇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线索。截至2024年8月23日,共发现卫健系统5条线索,均按相关规定处置。
三、扎实推进整改,巩固提升成果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推进清廉“医”风落地生根。定期、不定期组织医疗系统党员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谈话提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
(二)站稳人民立场,将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在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线索收集、建章立制、系统施治上重点发力,构建医疗卫健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助推我县医疗环境持续向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58-6724779;电子邮箱:sxslxwsj@163.com。
中共岚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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