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增雨雪工作为全县环境生态建设、农业抗旱、防灾减灾、保障重大活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山西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原则。
紧紧围绕岚县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工作的科技水平、作业能力和服务效益,充分发挥人影工作在服务农业生产、缓解旱情、生态环境改善、降低重污染天气影响,防灾减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岚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作业计划
(一)作业范围及时间:根据岚县常年干旱少雨的气候特点,计划全年在全县区域内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
(二)作业方式:人工增雨火箭作业、固定点增雨雪焰炉作业。
(三)作业地点:空管部门批准的岚县固定增雨作业点和流动作业点。
(四)空域保障:岚县气象局积极做好作业空域申请工作,明确职责,确保航空安全。每次作业由吕梁市人影办统一指挥,申请空域,空域获批后方可开展作业。
(四)作业规模:由于开展人影作业受实时气象条件因素影响较大,根据本地气候特点以及2025年岚县气候条件预测,预计今年开展增雨雪作业约6-10次。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安全管理和培训 4月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技术、安全培训和考核。5月对作业装备进行年检,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作业标准、作业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弹药购置、拉运、保管等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责任性安全事故。
(二)完善人影应急服务预案 进一步完善事故和应急服务预案,不断提高人影工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作业效益。
(三)完善作业指挥体系 按照吕梁市人影办统一指挥、自主作业和区域协作的原则,建立区域联合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人影工作顺利实施。作业期间,岚县气象局工作人员坚持24小时值守班制度,作业人员保持手机、电话24小时畅通,所有作业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和空域实施作业。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空域申请制度及作业程序,县气象局负责向市人影办申请作业空域及组织指挥各作业点的增雨雪作业。
(二)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使用的火箭必须年检合格,严禁使用未经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高炮、火箭等作业装置。
(三)作业人员服从统一指挥,不得擅自作业,作业时要加强对空观察和落弹区的调查,做好增雨弹出入库和消耗登记,切实做到安全作业。
(四)严格执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上报规定,及时向市人影办上报作业信息,收集和整理与作业有关的实时气象探测资料,对作业效果及时进行评估。
(五)加强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作业期间要认真做好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切实落实好责任追究制度。
岚县气象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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