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农村地区民用清洁煤供应全覆盖。经县政府第26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了《岚县2022年农村地区冬季民用清洁煤供应及补贴实施方案》,为保证全县2022年冬季民用清洁煤供应保障工作,将质优价廉的清洁煤供应给居民。现将对我县2022年冬季民用清洁煤供应企业进行公开选取,请有意愿参与供应企业积极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5日
报名地点:岚县能源局
联系人:牛贵军
联系电话:0358-6728902
一、报名须知
1、在我省登记注册的煤炭生产、经营企业。
2、在岚县具有固定的储售场所。
3、经营场所需正常运营,土地、环保设施、计量器具等手续合法有效,且无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
4、承担清洁煤供应过程中具有充足资金的能力。
5、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环保手续、计量器具的检测报告等手续,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借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和手续参与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并对借出资质手续单位进行连带处罚。
二、供应要求
1、对报名完成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供应企业将在县政府网站和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后授予清洁煤供应牌匾,实行挂牌销售。
2、经公示的企业要作出承诺,严格把好质量关,不得销售低于规定标准煤质的清洁煤。煤质要求:发热量5500大卡以上,硫1%以下,灰分10%以下。所购进煤炭必须是内蒙、陕西榆林、府谷和神木煤炭,对所购进的每一批次煤炭的购销合同、化验报告及时向县能源局、市场局、所供应乡镇报备,并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取样抽检。
3、各清洁煤供应企业供应过程中要无条件接受各部门的抽查检查,如发现有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除取消供应资格外,列入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4、各供应企业要严格遵循煤炭市场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随意加价和缺斤少两销售,按照随行就市的原则进行供应,有关部门在供应过程中将对煤炭价格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询,杜绝所供应煤炭价格虚高导致居民无法承受而影响供应工作。如发现此类现象将严肃处理。
5、对于清洁煤款结算,供应企业所销售清洁煤煤款由供应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向居民收取,任何部门不代收。如发生赊欠等情形由供应企业自负。
6、各供应企业要在所供应区域内积极配合好当地乡镇、村的工作,供应时需要提交和保留的原始记录必须妥善保存并上报相关部门。
岚县冬季清洁取暖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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