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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岚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7-04 16:33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精神,现就我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对岚县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二、补贴标准。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三、申报程序。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后,持申请所需材料,向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季度完成复审、公示、拨付资金。

    四、所需资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

    2.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在银行开列的基本账户信息材料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吸纳就业人员6个月工资发放的明细

    五、办理地点:岚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8-6722343

    附件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

    附件2:《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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