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岚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2-07-04 16:33
为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19]1号)精神,现就我县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对岚县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二、补贴标准。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三、申报程序。小微企业新吸纳员工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后,持申请所需材料,向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季度完成复审、公示、拨付资金。
四、所需资料:(复印件需核验原件信息)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
2.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在银行开列的基本账户信息材料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吸纳就业人员6个月工资发放的明细
五、办理地点:岚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58-6722343
附件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请表》
附件2:《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
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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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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